广州弃婴岛3小时4例弃婴 外地家长“慕名”来

26.02.2014  13:01

加强保安监控后的广州婴儿安全岛,弃婴还是接踵而来。南都记者 林宏贤 摄

南都讯 女婴在广州婴儿安全岛门口死亡、警方将其生父刑拘一事引发社会关注。尽管广州市民政局已加强对婴儿安全岛的保安监控,但弃婴还是接踵而来。前晚7点到10点,南都记者在广州婴儿安全岛门口蹲守3小时,目睹4例试图弃婴者,除一对父母听保安劝阻后抱回孩子离开,留下的3个弃婴都是病残儿。附近市民也称,最近有不少人感觉是来探路的,会在附近张望,询问情况。而如何对这些涉嫌恶意弃婴者进行追责,也引发争议。

前晚7点50分

男子千里迢迢送来脑瘫儿

前晚7点50分,位于广州白云区龙洞的“婴儿安全岛”前,一名50岁左右的男子与保安的争执,引来路人的围观。男子旁边,一位婆婆抱着一名目测1岁左右的孩子,在男子的断断续续的叙述中,大家得知孩子是名脑瘫儿。

走到今天,家里连片瓦砖都没有了”,情绪激动的男子跪倒在地哭诉,“我不是广东人,千里迢迢把孩子送到这里,我的命连一根草都不如,但是你们做好事给他一条活路吧”。几名保安只能一再劝导,争执持续7、8分钟,围观路人越来越多,抱着婴儿的妇女还是执意把孩子放进了安全岛内的婴儿床上。男子和妇女随后离去。

十分钟后,广州市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带着移动婴儿床来到安全岛,先对婴儿拍照存档,然后把孩子带走。“连衣服都没有带一件来啊,不过鞋子好像是新的”,围观的一中年妇女小声谈论。

前晚8点17分

两女放下婴儿便走掉

人群逐渐散去,8点17分,又有两名年轻女子疾步走来,将一名婴儿匆匆放进婴儿安全岛,保安还未赶来便仓促走掉。

福利院工作人员很快过来,但这一次,她们没有马上把孩子带走,简单查看之后叫来了急救车。“先给孩子取个名吧”,医护人员和保安商量,约半个小时后,医护人员将这个没有名字的婴儿用救护车带走。

前晚10点多

单亲妈妈求助无门弃婴

晚上10点多,婴儿安全岛周边马路行人渐少,一年轻女子抱着孩子远远走过来,后面一位老人家提着一袋小孩衣服,还拖着个行李箱。在距离安全岛100米左右的院门前,保安拦下她们。

女子透露孩子的父亲抛下她和孩子,她带着有出生缺陷的孩子生活了一年。保安一面跟她讲弃婴违法,不收超过1岁的孩子,一面介绍救助机构让她寻求帮助。“要是有落实的话,也不会有这么多人把小孩往这里送”,女子说,她是外省人,认为广州比较发达,就把孩子送过来了。

在保安的劝说下,女子哭着坐在门口,反问道:“既然你说这是违法的,那为什么要建这个岛?”保安一时也不知如何回答,只说单位小,能力有限。

律师说法

目前国内法律对弃婴行为没有细化的界定和分类,父母把孩子送到婴儿岛,客观上还是弃婴。这种矛盾、模糊不仅让送婴儿去婴儿岛的父母要偷偷摸摸、担惊受怕,也让民政、公安部门管理、执法的时候难以把握。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永平

最高法应重新界定弃婴行为

广州市民政局日前表态,今后对涉嫌恶意弃婴的行为将及时报警,弃婴父母或监护人或被追责。从“不设防”到“设防”,昨日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永平表示,这显示出目前广州婴儿安全岛的困境,“在法律对弃婴行为尚无明确界定和分类的情形下,父母将孩子送往婴儿岛,都有可能涉嫌违法”。

虽然没有弃婴罪,但弃婴行为法律是明令禁止的”。朱永平说,我国法律目前并无“弃婴罪”,刑法里有遗弃罪,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遗弃行为也有处罚。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广州婴儿岛的设置,初衷的确是好的”,不过朱永平说,目前国内法律对弃婴行为没有细化的界定和分类,父母把孩子送到婴儿岛,客观上还是弃婴。“这种矛盾、模糊不仅让送婴儿去婴儿岛的父母要偷偷摸摸、担惊受怕,也让民政、公安部门管理、执法的时候难以把握。

朱永平说,婴儿岛出现死亡弃婴后,广州福利院对婴儿岛开始设防,遗弃1岁以上孩子将报警,“这种做法不合理,目前法律上对遗弃行为不是按照年龄界定的,1岁以上孩子(如果)是遗弃,1岁以下也是遗弃。

朱永平建议,目前国内多地出现类似婴儿安全岛,最高人民法院应尽快做出司法解释,重新界定弃婴行为,“完善、细化何种情况下为弃婴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