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建筑市场准入行为,建立完善统一、开放、规范、公平、有序的建筑市场,近日,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自5月3日起,停止执行《关于修订<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有关外省招标代理机构进入江西省承揽业务“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企业进赣诚信担保金10万元”的规定。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