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外贸企业在全省率先开展“出境加工”业务

04.11.2014  12:03

    在市商务局和厦门海关的积极争取下,近日,海关总署正式批复同意厦门姚明织带饰品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开展出境加工业务试点,期限为2年。

    目前我国人口红利逐步消失,外贸企业采用“出境加工”方式可以有效利用周边国家的人力成本优势,大大缓解加工企业人力匮乏、生产线运转困难的现状,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根据现行海关监管办法,企业将原材料、零部件、包装物料等货物运往境外加工,复运进境时须按成品价值全额征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这无疑将侵蚀企业在境外生产的劳动力成本节余。试点中海关采用“去料加工”监管办法,整个过程只对增值部分征税,可节省企业40%关税负担,极大地帮助了企业“出境加工”业务的开展。

    该项试点也得到了国内多家媒体的关注,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10月28日经济新闻联播中,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举措进行了专题报道。下一步市商务局将协助厦门海关根据试点情况和企业需求,进一步放开该业务开展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