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去年安排1300多亿 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8.01.2014  16:53

  中新网1月28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按照“保基本、补短板、提质量、促公平、强管理”的思路,2013年中央财政共安排资金1300多亿元,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是巩固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约828.4亿元,进一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年生均达到中西部小学560元、初中760元,东部小学610元、初中810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秦岭——淮河以北地区和高海拔地区学校取暖费补助标准,以满足学校信息技术、教师培训和取暖等方面的开支需求;落实中共有关文件要求,对在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实施生活补助政策的地区给予综合奖补。目前,全国约1.2亿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免杂费和免费教科书政策,中西部地区约126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获得资助。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120.36亿元,支持各地落实好城市义务教育免学费政策,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目前,全国约有2725多万名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到了免学杂费政策或相应补助,支持约1394万名农民工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

  二是扎实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318亿元,重点支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校食堂等生活附属设施建设,留守儿童集中地区寄宿制学校建设和县镇大班额扩容改造,为薄弱学校配齐图书、音体美器材、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及多媒体教学设备,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惠及3200多万名贫困地区学生。

  三是着力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师资队伍素质。中央财政安排资金53.7亿元,继续支持地方稳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促进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水平。在此基础上,从2013年起国家启动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简称“三区”)教师选派计划”,计划2013—2020年每年选派3万名优秀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到“三区”支教一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各地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选派工作。据统计,2013年各地共组织近1.89万人次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赴“三区”支教。

  四是切实加强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财政部分别修订印发了《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和《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从制度层面规范义务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同时,组织专员办对黑龙江、安徽等10省份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地方及时整改,调整完善相关管理措施,以强化纪律约束,维护财政秩序,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