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高招工作中的“高考移民”现象,今年,我省将综合运用公安人口信息系统、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和高考报名系统的信息,细化考生资格审核办法,建立多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确保考生户籍、学籍信息真实准确。
据了解,我省从2013年开始接受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赣报名参加高考。部分人员钻政策空子,通过非正常迁移学籍、空挂学籍、违规落户、提供虚假学籍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在我省参加高考的资格。在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等有严格户籍要求的专业计划报考中,也存在弄虚作假、审查不实、把关不严现象。这些行为严重影响、扰乱了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秩序。
为此,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发文,要求各市、县(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教育、公安、民族工作等部门,共同做好考生报名信息核查和报名资格再确认工作。其中,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审查考生提交的各类材料,特别是重点审查考生信息中的民族成分、户籍迁入年限、是否农村户籍等信息,向公安部门提交、回收各类需要进行再次核查的考生信息及相关材料。
我省严肃申明,凡查实“高考移民”考生或通过户籍、学籍材料造假取得高考报名资格、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等违法违纪行为, 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考试前查实的,取消考试资格;考试后查实的,取消高考成绩和录取资格;录取后查实的,取消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学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给予严肃处理,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人员,严肃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