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向父亲索要学费未果 拆窗户烧被子泄愤

24.01.2014  11:14

晨报讯: 赵婷(化名)是一名“90后”在校大学生,只因向父亲讨要学习费用未得到父亲及时答复,便点燃自家屋内棉被,昨日,赵婷因放火罪被枞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2013年9月初,赵婷向父亲讨要在校期间的学习费用未得到及时答复。同年9月7日,赵婷返回家中,拆下安装在房屋上的铝合金窗户,欲出售他人无果。气愤之余,赵婷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房屋二楼两间卧室内床上的棉被,又下楼点燃一楼堂屋内的柴草,随后关门离开。

屋内物品被点燃后,被当地村民及时发现并报警,火势得到控制并被扑灭。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婷放火烧坏屋内的物品,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鉴于被告人系在校学生,一时气愤犯罪,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且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有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系化名)(晨报记者 王凯 通讯员 小飞 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