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选一”是否构成限制交易 “3Q大战”引发多重法律争议
圆桌议题
“3Q大战”硝烟再起。11月26日,奇虎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一案,在最高法院开审。这是《反垄断法》出台6年来,最高法院审理的首例互联网反垄断案,被称为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
这场“中国互联网史上的大战”,控辩双方围绕法庭总结的案件5个焦点问题,包括22个具体争议问题展开法庭辩论,引发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本报围绕着“3Q大战”相关市场应如何界定、“用户二选一”是否构成限制交易、QQ捆绑软件是否属《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搭售行为等问题,邀请了《反垄断法》方面的专家学者和法律界人士就此进行讨论。专家们认为,这起网企纷争的背后,折射出互联网竞争规则的不健全,未来的良性发展需要公平竞争,更需要创新。
主持人
淦丹丹 方维芳
嘉宾
喻玲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肖文军 江西法报律师事务所律师
肖赣萍 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反不正当竞争法讲师
周阳敏 中国反垄断网主编
“3Q大战”相关市场应如何界定?
◎新法制报
奇虎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而腾讯认为,要判定一家企业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首先要明确相关市场的范围。本案中相关市场应如何界定?
喻玲:相关市场的界定通常是对竞争行为进行分析的起点,是反垄断执法工作的重要步骤。相关市场可以分为相关商品市场与相关地域市场。由于中国内地用户与其他地区用户在语言、使用习惯、需求偏好等方面差异明显。再加上,法律限制了部分海外即时通讯产品及服务进入中国内地市场,故本人认为本案的相关地域市场应为中国内地的综合功能的即时通讯软件及服务市场。
肖文军:我国的《反垄断法》是一部国内法,其立法目的是为维护本国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本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因此反垄断法中“市场”非常明确地指向中国内地市场。至于境外市场的垄断行为,不是我国法律所关心,只有在境外市场的经营活动对我国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才有可能适用《反垄断法》。
周阳敏:本案中的相关市场应该是中国内地市场,这主要是从QQ的用户群体的区域性和业务范围来决定的。
肖赣萍:参照《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对界定相关商品市场考虑的主要因素,我认为腾讯公司基于互联网的综合性即时通讯软件和相关服务市场,和MSN、社交网站、微博服务、YY语音等具有竞争关系属于本案相关产品市场。另外,就相关地域市场考虑而言,其相关地域市场为中国内地市场。中国内地市场的即时通讯服务在语言、文化理念、使用方式、网络的法律政策方面与境外市场不同,具备极强的独立性。
“用户二选一”是否构成限制交易?
◎新法制报
腾讯实施的“用户二选一”,即QQ用户只有卸载360安全产品,然后才能使用其即时通讯工具,是否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限制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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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大江网-新法制报
编辑: 薛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