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闻网】【江南都市报】《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进行立法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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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备受关注的大气污染防治问题上,露天烧烤该不该禁止?停止或者限制向排污单位供水、供电、供气是否可行?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是否合理?昨日,在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立法听证会上,由环保部门、企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公民、专家学者代表等组成的16名听证陈述人,上演了一场“头脑风暴”。
禁止新建高污染锅炉利大于弊
草案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设区市城市建成区内,禁止新建额定蒸发量每小时二十吨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以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额定蒸发量每小时十吨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以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
在听证会中,所有的听证陈述人对这一规定,都持赞成态度。
来自环保部门的代表、省环保厅总工程师曹永琳认为,工业锅炉是影响我国大气环境的主要污染源之一。不管是从制定的技术规范上来看,还是从制定的必要性来看,本草案禁止新建的对象中,除燃煤锅炉外,还包括了重油、渣油以及生物质燃料锅炉,是可行的。
“草案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是可行的。”企业单位代表黎宁认为,环保部门应严守项目审批关,对于新上高污染燃料锅炉一律不得审批或备案。对于前期已上马的工程,建议政府给予相应的资金助推企业技术改造和升级,并制定技改期限。相关政府部门也要跟进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对此,企业单位代表岳艳杰也表示,虽然煤改气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但从长远发展来看,禁止新、扩建燃煤、重油等锅炉的措施利大于弊。
干洗和机动车维修也是雾霾元凶
说到大气污染源,很多人会想到黄标车或汽车尾气。很少有人知道干洗和机动车维修行业排出的有机废气,也是形成雾霾的元凶。因此,对于草案第五十五条关于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行业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禁止性规定,陈述人纷纷给出观点。
“目前,国内市场上正在使用的干洗剂(有机溶剂)多为四氯乙烯或石油衍生溶剂,尤其应用于开启式干洗机,这是非易燃性液体,有挥发性,产生的有机废气是形成雾霾的元凶之一。机动车维修企业主要在喷漆、烤漆作业环节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是生成PM2.5的重要物质。”企业单位代表李军表示,她非常赞成草案中的相关规定。
但是,专家学者代表、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副校长、教授、省法律顾问团成员朱爱莹说出了不同的观点。她认为,该条第一款规定的防治措施基本可行,但第二款、第三款所作的禁止性规定不可行,理由是缺乏上位法的依据和授权。此外,现实生活中此类情况大量存在,事实上也确属居民生活所需。
与朱爱莹持相同观点的还有公民代表罗娟,她表示,政策的制定需要有一定的前瞻性,更应该尊重市场经济的规律。当然,也绝不能忽视其带来的污染问题。这就需要相关部门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出台相关的行业标准,来引导这两个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城市建成区是否禁露天烧烤存争议
此次听证会上,最大的争论点就是是否赞成将禁止露天烧烤食品,或者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环保部门的代表、省环保厅总工程师曹永琳认为,之所以选择城市建成区作为禁止区域,是因为这类区域内人口相对集中,人口密度大,为了防止露天烧烤产生的大气污染损害公众健康,在这类区域禁止是有必要的。
对此,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悦和江西中山律师事务所主任、省法律顾问团成员程电飞明确表示反对、不赞成。
张悦表示,人们对烧烤有需求,更为重要的是,许多人以此为谋生或者创业的手段。但是,露天烧烤排放的油烟、异味和噪音,确实对大气、交通、人们的生活质量造成了诸多的影响。因此,建议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区以及公园、绿地等管理维护单位指定的烧烤区域外露天烧烤食品。同时,在允许露天烧烤的区域,应当使用无烟烧烤炉具,进一步降低露天烧烤对环境的危害程度。
程电飞则表示,城市建成区的范围太宽泛,建议改为市、县政府禁止的区域。
停止或者限制供水电气是治污利器
草案第六十六条第二款关于“排污单位拒不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责令停业、关闭、停产整治决定,继续违法生产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作出停止或限制向排污单位供水、供电、供气的决定”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绝大部分陈述人表示赞成。
省政协委员、江西中矗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良欢认为,这是法律赋予政府治污的利器。排污单位拒不执行依法作出的停业、整顿决定,继续违法生产,其性质属于藐视法律的恶意抗法行为,政府有权切断其水、电、气,以强制其停产。除了水、电、气,还应切断燃油和相关原材料的供应,让排污单位彻底瘫痪。对于暴力抗法以及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还应对企业予以重罚,对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进行刑事追究。
文/记者石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