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价制服”看政府采购的法制化迫在眉睫
湖北当地论坛近日出现的一条爆料帖引网友热议。爆料人称,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招标公告,以49万元的预算采购150套制服,平均每套3266元,网友直呼“天价”。(新京报 8月24日)
对网友质疑,虽然黄石市药监局负责招标事宜的副调研员认为,网友嫌贵主要是出于对“成套制服”存在误解,本次采购的制服“一套不只是一身”,还包括春服、秋服、冬服、帽子、领带等。但新京报记者经过查询国家相关文件发现,本次制服采购平均每套3266元的价格还是要比国家标准高出一千多元。
面对网友认为“天价”的质疑,相关负责人“平均每套3266元”的含混表述,看似是“自摆乌龙”事件,但更像一起涉嫌“天价”采购的案件。在大力倡导公平、公开制度建设的当下,这起“天价制服”官司中暴露出政府在采购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政府采购法制化的建设迫在眉睫。
一是群众对于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化的不信任。受计划经济体制留存的意识影响,政府在建设采购规范化上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传统的购买方式与市场经济下买方市场的扩大,就造成了部分单位缺乏依法采购的意识,加之发生在社会上的一些采购行为中的腐败案件,造成了群众对于政府行为不信任。
二是政府采购行为公开透明方面存在偏颇。在新媒体时代,政府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并勇于接受公众的监督,但是不少地方限于对网络使用意识不强,或者是对网络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常常出于应付的心理对信息进行简单的披露,造成一些网民在关注此事时有了片面、甚至断章取义的理解。
三是政府网络公信力建设存在短板。在网络时代,随着网民数量的大增,网络政务正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关注,政府发布的信息应该是权威、真实、有代表性的言论,但是如果出现这样含混不清,甚至是乌龙表述,难免贻笑“网络”,造成爆料的效果。
因此,笔者认为,在政府采购方面,要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法制化建设,以接受各界的监督,体现公平、公开的运作和市场经济的要求。
一是采购信息发布、宣传要规范。该公开的信息一定要公开,并且要选择合适的宣传媒介,扩大受众面,不能内部发布,或者只是象征性的以新闻报道的形式出现,要将采购的信息公开出去,便于社会监督和供应商的熟知。
二是要扩大采购范围,要坚持整合资源,引入竞争。在政府采购这个问题上,为了避免出现经济问题,走市场路线,将采购的范围扩大、方式扩宽,让所有的供应商可以公平竞争,这样才能避免“关系户”、“亲属户”,也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政府采购行为的“底气”。
三是建设监督体系,把政府采购单位的操作部门和管理部门“分家”,引入法制的制约,使监督置于“他律”的范畴,加强对采购行为的依法监督,确保采购的公开、公正、公平。同时,要引入社会监督,充分利用网络、纸质媒体的力量,加强对采购行为的监督。
只有这样,才能使政府的采购行为在法制的“笼子”里中规中矩,也才能构筑政府采购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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