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半休假,从“可以有”到“真的有”还不够

13.08.2015  21:11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意见》要求,要优化休假安排,激发旅游消费需求。鼓励弹性作息,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中新网8月11日)

  一只靴子抛在了空中,但显然的是,这只靴子并没有让公众的心等待太久。前几日,还在热热烈烈的讨论中,昨日,国办就下发了《意见》——两天半休假,真的可以有。从有人提议,到公众热议,再到政策迅速出台,此次“闪政”,真有点儿让人应接不暇。但她至少表明三个问题:在带薪休假上,国家的态度是明确的,也是积极支持的;旅游是一个大市场,也是一个有待激活的经济增长点;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问题上,中央的“闪政”模式——迅速反应或将开启。

  从“可以有”到“真的有”,给了公众对带薪休假焦灼的期盼以点点雨星,和风细雨或许就在前方。但显然的是,要从“真的有”到“必须有”,还须迈出更大的脚步。“鼓励”、“有条件”,显然并不具备强制性。在现实的环境下,部分单位和部门,尤其是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完全可以成为他们“搪塞”的理由——“不具备条件”、“有实际困难”。这样的用词,或许有政策初期各种不确定因素的考量,在经过实践的检验之后,强化政策的刚性力量,惠民好事,才能从“真的有”成为“必须有”。这,或许是更多公众的期盼。

  从“独乐乐”到“众乐乐”,不能忽视其中的示范意义和促进作用。毋庸置疑的是,在现实的条件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有可能最先成为政策的受益者,有人甚至戏谑的说,“又减少了半天去政府办事的日子”。但显然,任何事情,都须辩证的看。作为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部门天然地带有落实国家政策的义务,而这种“独乐乐”,从短期看,也可能有其不合理性,但不能否认的是,她也将对社会更多的行业和单位起到示范意义和推动作用,最终形成“众乐乐”的局面。只看到消极影响,却看不到积极价值,这样的看法,并不可取。至于减少了“去政府办事的日子”,只要提高了办事效率,简化了办事程序,这样的影响,可能并不会太大。

  当然,有一些问题,还必须予以考虑。比如,两天半休假”显然不能与带薪休假重复享受,如何做好政策的衔接,非常必要。更现实的是,双休制落实至今,仍有一些单位和企业并未执行。强制双休的落实,才有可能让鼓励两天半休假有了现实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