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太热 能否给电动车加伞
从上周开始,福州持续高温,而伴随着炎热天气的持续,福州街头的电动车加装遮阳伞的乱象也出现“井喷”。6月29日下午和30日上午,鼓楼交警大队在华林路西湖宾馆路口查处这类乱象,两天超过30名骑车者因此被处罚款50元。(《海峡都市报》7月1日)
炎炎夏日里,花花绿绿的加伞电动车成了不少城市道路上的一景,也成为困扰各个城市交通安全的“老大难”问题。以福州来说,一个路口,短短两个时间段,就能查处超过30辆加伞电动车,这折射出了此类交通违法现象的普遍性。而入夏以来,因为电动车加装遮阳伞而间接导致的事故也已出现多起。那么,既然这一做法违法,又很危险,为何加伞电动车竟能屡禁不绝?
站在骑车者的角度上看,夏季太阳的确毒辣,不加装遮阳伞可能意味着需要顶着三四十摄氏度的高温骑车,其难受可想而知。另一方面,虽然加装遮阳伞有造成安全事故的隐患存在,不过这毕竟属于小概率事件,不乏骑车者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技术过硬,因此给电动车装上遮阳伞而上路行驶。另一个导致违法机会成本大幅降低的原因,是现行的全国性交通法规并没有明确针对此类行为的处罚规定,目前交管部门的查处依据也是地方性的交通法规,而且力度不大。因此,就有了加伞电动车泛滥的生存空间。
况且,形同“破窗效应”,当骑车者乃至广大市民在一个城市的大街小巷随处可见不当加装遮阳伞的电动车在畅通无阻地行驶着,大家对相关法规的敬畏感就会大大降低。囿于“趋利避害”的本性,当一个人占着公共安全的便宜来“方便”自己,而且不大容易被查处时,群体性的效仿心理也会滋生。
实际上,这一棘手问题并非无解。以提高电动车骑车者的舒适感来说,选择穿防晒衣、戴遮阳帽不失为两全其美之举。而对于交管部门,如果管理方式仅限于“路口执法”,一定程度上折射出执法管理思维上的粗糙与落伍。这种“运动式”的专项整治行动本就很难持续,长期效果也难以保证。
安全问题无小事,当务之急是在加大处罚力度的同时,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构建职能部门与社区、居委会等群众组织的协调联动机制,做好电动车的源头治理。并将预防与整治相结合,实行道路安全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和组织管理的社会化,动员基层单位力量,加强对电动车的摸底和具体驾驶者的宣传教育,形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