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一七旬老太迷恋广场舞 遭到老伴反对诉离婚

27.08.2014  14:00

  本报讯 元春华 钟绍华 新法制报记者杨海涛报道:因跳广场舞与老伴发生矛盾,一对结婚四十余载老夫老妻4次对簿公堂闹离婚。近日,南城县法院依法调解了此案,被告王大爷最终同意与原告吴大妈离婚。

  2011年,看着子女们均已成家立业,闲着无聊的吴某,便跟他人学跳广场舞。不料此举遭到老伴王某的反对,认为年岁已高的她,穿着变得花哨有损自己形象。2012年6月至今年6月,吴某先后4次到法院起诉离婚,经法官耐心调解,王某总是当场允诺尊重对方生活自由,但没过一段时间,王某总是会进行“挑刺”,忍无可忍的吴某最终选择向法院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