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康湘明)新年伊始,50岁的彭发(化名)从湖南来到江西崇仁法院,把拖欠的10万元人民币交给法院执行局,结束了当了近8年的“老赖”生活。
2006年前,彭发从湖南湘南来到崇仁县巴山镇,与当地邓某合伙经营公司。在经营合作时,彭发出现资金“断链”,造成亏损。2008年元月,崇仁县法院判决彭发返还十万元欠款给邓某,但彭发回到湖南老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崇仁法院将彭发纳入法院失信人名单系统。2016年新年假期一过,彭发来到崇仁法院执行局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