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视网评]失信“黑名单”制度应是一张细密的网

25.10.2014  01:15

  为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舆论和环境,全面推进“信用江西”建设,促进全社会信用意识不断提高,我省制定《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实施意见》,在推进诚信法制化建设中,严格落实执法者主体责任,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将失信者列入“黑名单”,对执法不严、查处不力的部门和责任人实行问责追究。(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10月23日南昌讯)

  以往,“红名单”“黑名单”在不少地方、不少行业出现过,也被寄予了期待。遗憾的是,其中有一些是雷声大、雨点小,并没有起到震慑作用。一者,“黑名单”信息并没有在部门之间共享,更不用说向社会公开了,导致约束力不足。二者,一些企业是地方的摇钱树,本来应该上“黑名单”却没有上,“黑名单”变成了抓小放大。三者,有一些企业上了“黑名单”,却不放在眼里,依旧我行我素,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从根源上说,将失信者列入“黑名单”,是一项较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形成合力,执行到位,常抓不懈。

  江西省制定的《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实施意见》,堵住了“黑名单”制度的漏洞,并且通过问责,让有关部门不敢不作为,制度的笼子编制得十分细密,督促企业珍惜名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给“信用江西”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但是,笔者认为,要想让“黑名单”对企业产生震慑作用,关键是抓好执行,让守信者做大做强,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从硬件上说,需要搭建好完备的信用体系,让发展改革、金融、财政、安全、环保、建设、商务、工商、税务、质检、海关、知识产权等部门都能掌握企业的信用信息,上了“黑名单”的企业才会寸步难行。即使有些企业到处“公关”,也无法一下子搞定这么多部门。部门形成合力,“黑名单”才有威力。

  重中之重是,从执法部门和责任人入手,通过问责,让执法部门和责任人不敢不作为、乱作为。那些不畏惧“黑名单”的企业,要么自认为能搞定执法部门,要么当“钉子户”,不怕执法部门。既然“黑名单”出自部门之手,相关部门就要练好内功,勇于承担责任,不给任何企业开后门。同时,敢于碰钉子、啃硬骨头。

  此外,提高“黑名单”的威慑力,从方法上来说,还要善于借力。仅仅靠有关部门去发现企业的失信行为,工作量太大。发动群众参与进来,能大大提高“黑名单”的“成色”,减少漏网之鱼。在将“黑名单”向社会公开的同时,要给社会监督失信企业提供无障碍通道。失信企业防范有关部门有一招,但是,防范群众监督,什么招都是白搭。《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实施意见》指出,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失信违规行为,对举报问题及时查处。这一规定应该落到实处,让所有企业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