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为承揽工程用金条向国企老总行贿 获刑3年
03.12.2013 13:36
本文来源: 江西新闻
包工头卜某为了承揽工程,用金条向国企老总行贿。近日,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以行贿罪判处卜某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5年。
卜某是一支建筑队的老板,但没有资质,为了能够承揽更多工程,卜某开始花钱打点建筑公司的老总。2010年至2012年期间,卜某接受时任重庆某建筑公司(国企)总经理刘某(另案处理)的“照顾”后,先后两次向刘某送现金表示“谢意”,均被拒绝。此后,卜某以69.67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两根金条送给刘某,刘某终于在“谦让”后收下。(记者 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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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2013 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