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征求意见

31.08.2015  16:23

  8月29日,省政府法制办公布《江西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各界意见。根据该条例草案,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筹集资金,用于依法征收、赎买保护区内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和个人所有的林木,以利于对保护区内林地林木的管理和保护,但保护区内禁止擅自野外登山、探险、宿营。

  条例草案还指出,保护区内禁止野外用火;盗伐、滥伐、毁坏林木或者破坏植被;采挖野生植物、药材,狩猎、打捞、捕获、收购、运输野生动物;开垦、开矿、采石、挖沙、取土,非法占地;排放污水、废气、倾倒固体废弃物;擅自移动或者破坏保护设施;对河流进行截流、改向、填堵或者其他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