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胎才怀上 名下冒出3岁女儿 成功证明“我女儿不是我女儿”
有了孩子本是件令人高兴的事情,但是九江市庐山区新港镇的虞磊和妻子陈晓梅却为了孩子的事情大伤脑筋,因为从没生过孩子的陈晓梅,名下突然冒出个女儿来,这影响了她为腹中的孩子办理准生证。夫妇俩跑了很多的路,费了好大的劲,终于证明了“我女儿不是我女儿”。18日,虞磊拿着刚办好的准生证,幽默地对记者说:“有了这个,就能证明我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了!”
新婚女子冒出个赣州女儿
虞磊和妻子陈晓梅今年5月办理了结婚证后不久,陈晓梅怀孕了。5月底,两口子到镇计生办去办理准生证,没想到,工作人员却告诉他们,人口信息显示,陈晓梅以前在赣州市于都县生过一个女孩。夫妻俩顿时懵了。“我这是第一次结婚,第一次怀孕,我也从来没有去过赣州,怎么可能在赣州生过孩子?”
为了弄清楚原因,虞磊和陈晓梅与赣州市于都县计生委取得了联系,对方传来一份“常住人口信息表”,上面明确注明,陈晓梅名下有一个女孩。女孩监护人的姓名是陈晓梅,母亲身份证号也是陈晓梅的,女孩是2012年2月22日出生的。
在这份“常住人口信息表”上还注明,孩子的父亲叫何某金,是于都县银坑镇洋河村人。于都县计生委传来的另一份材料还表明,这个孩子是在未婚先育的情况下出生的。“我根本就不认识何某金这个男人,不过,2012年初我在厦门打工时,有一个工友倒是赣州人,但他叫何某竣,并不叫何某金。可是我和何某竣两人也仅仅是认识而已,没有谈恋爱,更谈不上生孩子了!再说,这个何某竣当时好像已经有老婆了。”
丈夫相信妻子是清白的
一再表示自己没有生过孩子的陈晓梅,为什么会成为赣州市于都县一个三岁多女孩的母亲呢?6月3日,记者与赣州市于都县计生委一名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这名工作人员介绍,据这名女孩的其他亲属称,陈晓梅在厦门打工时,和于都县银坑镇洋河村何某金同居,两人生了一个女儿。后来,何某金在厦门因故死亡,两人所生的女儿就在于都县银坑派出所上了户口,监护人就是陈晓梅。
但是,陈晓梅一再表示,自己是清白的,孩子绝对不是自己生的。不过,她2012年初刚到厦门的时候,身份证遗失过。她怀疑是有人捡到她的身份证,然后冒用她的名义给孩子上户口。
陈晓梅的丈夫虞磊也表示,他相信妻子百分之百是清白的,因为这个小女孩是2012年2月22日出生的,但是他在2011年底就认识了陈晓梅,之后两人经常接触,从没发现陈晓梅有怀孕的迹象。“如果2012年2月22日出生的这个女孩真是她生的话,那么2011年底我认识她时,她的肚子就应该很大了,但事实是当时她一点肚子也没有!”
成功证明“我女儿不是我女儿”
怎么才能证明“我女儿不是我女儿”呢?于都县计生委工作人员称,如果事情真如陈晓梅所说,那么,她可以到当地计划生育服务站做一个生育史鉴定。但是,6月3日,庐山区计生委工作人员却表示,陈晓梅现在已经怀孕,从优生优育的角度来讲,不好给她做这个鉴定;即使陈晓梅以前没有生过孩子,但如果有过怀孕三个半月以上再引产的历史,那么做出的鉴定和生过孩子也是一样的。
6月4日,九江市庐山区计生委工作人员与虞磊一起赶到于都县,会同于都县计生委工作人员以及银坑镇派出所民警,来到洋河村进行调查。由于警方介入,该户人家终于承认,此前对于都县计生委所说的话都是假的。
原来,这户人家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叫何某竣,小儿子叫何某金,小儿子何某金因故去世。何某竣生了两个女儿,还想生个儿子,但是按照计生政策,不能再生第三胎,于是就想将一个女儿的户口上到何某金名下。何某竣的妻子当时也是陈晓梅在厦门打工时的工友,她偷拿了陈晓梅的身份证后,在给女儿上户口时,假称孩子是何某金和陈晓梅所生。就这样,成功地将孩子“转移”到陈晓梅名下。
成功证明“我女儿不是我女儿”后,陈晓梅夫妇向庐山区计生部门申办了准生证。
虞磊和陈晓梅告诉记者,虽然他们为了证明“我女儿不是我女儿”跑了很多路,费了不少劲,但是最终能够把事情搞清楚,他们还是很高兴。现在,他们也不想去追究冒用者的责任了,“只要以后我自己的孩子出生后,不用再去证明‘我的孩子是我的孩子’就行了!”虞磊笑着说。
■信息日报记者曹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