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女子进贤报案称女儿被拐 调查发现当事人自愿跟男友打工
本报讯 张杰、江南都市报记者龚汉斌、杨洋报道:“我的女儿被拐骗了,就关在池溪一猪场内!”3月17日上午9时许,一名中年妇女急匆匆赶到进贤县池溪派出所内报案。民警按线索找到“被拐人”后,却发现女孩系离家出走并自愿在猪场打工。
报案的中年妇女姓余,高安市人。据余某说,女儿肖某过年前离家出走,一直未跟家里联系。她通过女儿的同学得知肖某年前在网上谈了“男朋友”,过年时随“男朋友”去了四川偏远的老家,且被看住了不让离开,年后又被“男友”一家人带到进贤县池溪镇一猪场打工。
民警立即与猪场老总联系,询问是否有来自四川某地的一家人在场里做事。得到肯定答复后,民警带着余女士来到池溪一家猪场内,见到正在食堂吃饭的肖某。
肖某神情自若,对母亲的到来并没有感到震惊,仍然端着3份饭菜往自己的宿舍走去。余女士跟在肖某后面,哭诉家人是如何想她,并要求她回家。可是,肖某并不愿意跟母亲回家,事情真相显然与余女士报案时所说的情况不符。
为慎重起见,民警将肖某拉到一边,详细询问其是否被拐骗、是否被限制自由等情况。肖某一一否定,称她和男友宋某确实是通过网络认识,但两个人谈得来,她自愿和宋某在一起,并有信心通过两人一起努力打拼,改善家人的生活。
随后,肖某当着母亲的面说,宋某家人对她很好,连衣服都不用她洗。虽然宋某的家很穷,可她愿意跟宋某一起努力,把房子盖起来。她和宋某都还年轻,通过打拼,一定会过上好日子。她还打算7月份回家,为爸爸过个体面的生日。
可是,余女士仍坚持要求肖某跟她先回家。经过各方一个多小时的说服工作,肖某同意先和母亲回家,以打消家人的顾虑。但她强调,回家后母亲不能限制她和宋某交往。余女士对此表示同意,称若宋某真的爱肖某,就上门提亲;若是一时贪玩,双方趁早分手。
在异乡得到民警的倾力帮助,余女士拉着民警的手激动地说:“谢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