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齐超:女教师艳照门伪道歉的几点反思

03.07.2015  10:48

  24日凌晨,一篇题为“致全体网友的一封公开信《济宁郑媛媛艳照门事件》作者”的帖子被发表在百度贴吧。作者自称是郑媛媛艳照门事件的始作俑者,也就是照片中的男主角、与郑媛媛交往了近两年的男友马申科。文中详细讲述了事件的经过。11月11日,马申科因感情纠纷私自上传了与郑媛媛自拍的不雅照,(7月1日中国广播网)

  女教师艳照被疯狂,始作俑者出门道歉,看似合情合理又具有常正能量。但是,在笔者看来,女教师这位前男友的道歉并非善意,而是居心不良。由此,我们可以反思一下三点。

  首先,此艳照门事件发生的时间是2012年11月11日。女方报案,警方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肇事男子处于10天拘留。时间过去2年多,受害人的伤口已经慢慢愈合,现在你突然来个面向全体网友的“道歉”,让网友们再次聚集艳照门女主角,甚至想方设法地搜索艳照门内容,这是真心的道歉吗?不是!这是对女受害人的二次伤害。从这个角度看,所谓的道歉就是伪道歉,公安部门应当再次对发帖道歉的人治安处罚。

  其次,女受害人的学校也存在处理不当的嫌疑。女主角拍了不雅照是真的,但那时候两个人还在甜蜜的热恋期,这些照片是他们的隐私,女教师违背道德和违法违规的地方。隐私被公开,女教师成了受害人,但学校为了撇清关系,开除了女教师的团籍,这不也是对女教师的二次伤害吗?再者,不知道是不是学校辞退了女教师?不知道学校是否按法律法规给予了女教师补偿?窃以为,如果学校一味地为学校的形象而落井下石,则更令人心寒。要知道,作为受害人的女教师并没有影响学校什么啊。

  再者,论坛、贴吧、引擎搜索等网络工具负责方也要检讨自己。网友为泄私愤而爆料他人的隐私、不雅照等行为是违法的,不要等到受贿人申请删除再做处理。所以,讨论、贴吧要建立审查机制,有爆料公民隐私、传播不雅作品、诽谤他人声誉嫌疑的贴文,一律要拒之门外,而不能助纣为虐。否则,除了追究发帖的责任外,论坛、贴吧甚至引擎搜索都会附有连带责任。

  另外,作为普通网友,要理智,要冷静,文明上网。对于一些网络发布的为了爆料他人隐私、不雅照的,尽量不要前下载,更不能传播,设身处地地想一下受害人的感觉。再者,传播这些内容,自己也会涉嫌触犯法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