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女童惨遭开水烫手伤口撒盐 生母及其男友被拘
人民网北京10月28日电 近日,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一6岁女童遭生母和其男友虐待一案在网上引起广泛关注。目前,女童生母刘某某的同居男子汪某某于26日上午到公安机关投案,二人均已被刑事拘留。女童现已得到有效救治。
据砀山县公安局官方微博通报,23日上午,砀山县公安局接报,砀山旭日学校6岁的学生武某某被其母亲刘某某及其同居男子殴打致伤。砀山县公安局成立专案侦破组,以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
经初查:2014年6月,刘某某(29岁,宿州市埇桥区人)带女儿武某某到砀山打工租房居住,2015年3月与汪某某(38岁,砀山县人)同居至今。9月份以来,刘某某、汪某某以武某某不好好上学为由,多次对其殴打,致其后背、臀部、腿部及手部多处受伤,经法医鉴定,武某某伤情为轻伤一级。砀山县公安局于10月24日对刘某某采取强制措施,26日上午,汪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目前,刘、汪二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女童小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忆说,因为妈妈在KTV工作到很晚,她放学回家都是“叔叔”照顾她,手是叔叔按在水壶上烫的,屁股是“叔叔”用皮带抽的,并在其伤口上撒盐。“妈妈看到不会问”,有时候妈妈也会用鞋底打她。
图为女童手部的伤痕
事件被曝光后,许多社会爱心人士表示愿意抚养女童小武。砀山县民政局在接受采访时说,由于女童有亲生父母在,并不属于孤儿,不能强行将其送往福利院或由社会爱心人士抚养,暂时只能按照困难儿童的标准对其进行救助。安徽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委员会主任姚炜耀接受采访时表示,“遇到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民政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如果是无人监管的孩子,民政部门可担任监护人,具体可以由民政部门下设的儿童保护中心等机构实施监护”。据了解,安徽省律协未保委目前已指派律师为女童提供法律援助。而对于女童的抚养问题,目前相关部门正积极与其生父联系,将协商安排女童今后的生活。同时,当地聘请了心理辅导专家,拟对女童进行心理疏导。砀山县民政局负担女童住院全部医疗费用,县妇联、红十字会等部门前去医院看望。目前,女童身上的伤已得到有效治疗。(孝金波 王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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