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茶当“马甲” 毒品藏其中

22.05.2014  14:09

  清远男子曹某彬网购精神类管制药品,再以袋装奶茶作“马甲”,制成毒品交他人贩卖。日前,被告人曹某彬被清新区人民法院以制造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4万元。

  刑满释放学做“奶茶毒品

  法院查明,1984年出生的曹某彬曾因非法持有毒品罪在2009年被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2010年9月刑满释放。出狱不到半年,他在制毒人员指导下学会了制作“奶茶毒品”。由于这种“奶茶毒品”兑上酒或者饮料就可以饮用,服用方便,容易贩卖,隐蔽性非常高,因此受到不少瘾君子的“欢迎”。2011年3月份的一个晚上,在收到“傻周”(另案处理)3克毒品氯胺酮和600元报酬后,曹某彬伙同朱某、何某(均已判刑)利用氯胺酮、安眠药和在市面上购买的奶茶作为原材料,在某酒店房内通过混合、加热等方法,制成10包毒奶茶后交回给“傻周”。之后不久,三人又如法炮制,制成50包“毒奶茶”交给买家刘某。

  三人合伙制毒虽然快,但分到的赃款不多,曹某彬决定自己单干。从去年8月底至9月间,曹某彬通过网上购买了精神类管制药品等原材料,又到化工店买来烧杯、酒精灯等一批工具,在家中制作“毒奶茶”、“麻果粉”。通过混合、加热的方法,制成了“麻果粉”1000多克以及“毒奶茶”成品和半成品一批,准备用奶茶袋伪装包装进行出售。

   找帮手不成反被擒获

  苦于一人难以兼顾制毒和售毒,曹某彬决定寻找一个助手来参与制毒、售毒。曹某彬到清新区山塘镇找到何某平,提出一起制毒售毒并利诱何某平,但被回绝,一言不合之下两人发生争执,何某平用铁棍打伤曹某彬后打电话报警。曹某彬因车上藏着大批“毒奶茶”、“麻果粉”,害怕制毒事情败露,情急之下慌忙弃车逃跑。民警在其小车上搜获一批含有毒品的奶茶、果粉。

  经毒化检验,重达1600克的14包粉状物品含有甲基苯丙胺;1块白色固体检出海洛因;2包植物碎料检出大麻;1包白色晶体检出氯胺酮。随后,办案民警在清城区小市一住宅内将被告人曹某彬抓获,并起获一批制毒原材料和制毒工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彬制造毒品且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了制造毒品罪,加上其为累犯,依法应从重判处,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