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抓好“五个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11.05.2015  11:11

  今年来,抚州市在继续抓好林权管理、林权抵押贷款、林下经济等工作同时,重点抓好“五个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一是抓好一批试点。根据《江西省积极稳妥推进林地流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要求,督促指导金溪、南丰两试点县认真开展调查摸底,提出推进林地流转深化林权改革的具体意见,制定改革试点方案。

  二是建立一个体系。围绕建立健全林地流转公开市场,依托南方林业产权交易所建立统一的林地流转信息化平台,建立健全集林权管理、流转交易、社会综合服务“三位一体”的林权管理服务机构。

  三是探索一套模式。以整合政策、资金扶持措施精准投放为手段,以发挥家庭经营作用为基础,以完善合作利益联结机制为纽带,激活分散的集体林地资源,调动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积极性,促进林业先进科技推广应用,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使之成为有利于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促进林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新模式。

  四是培育一批典型。着重在以农民合作社、家庭林场、民营林场、林业龙头企业为代表的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及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设、林下经济发展等新生事物上下大力气,培育一批经营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典型。

  五是建立一套新型保险模式。采取由财政统一保险,保险公司将理赔资金直接拨付林业部门的形式,采取国有林场商品林由财政统一投保,造林大户、林农等集体商品林自行投保,财政补贴的形式进行投保,确保商品林保险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力争全市商品林保险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