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后续工作的通知
20.03.2017 10:42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赣州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南昌市南昌县于2017年2月购买了于都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含规划规模)58.0965亩,其中耕地33.9075亩;购买了宁都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含规划规模)284.749亩,其中耕地284.749亩。南昌市高新区购买了赣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含规划规模)169.2885亩,其中耕地132.7725亩;购买了上犹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含规划规模)122.6285亩,其中耕地122.6285亩。请你局督促上述四县做好以下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的后续工作:
一、在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过程中完成规划规模布局调整。
二、认真做好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所涉及的拆旧区新增耕地的后期管护工作,并负责迎接后续各项检查工作。
三、建立流转后的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管护台账。
四、本次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价款应全部用于扶贫攻坚,并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3月3日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20.03.2017 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