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做好 “赣粮执法”政务微信公众服务平台运行工作的函
13.02.2014 17:31
本文来源: 粮食局
各市、县(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机构:
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创新服务方式和联系群众渠道,2014年2月11日,我处开通了“赣粮执法”政务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现就协助做好该平台运行工作函告如下:
一、平台的主要功能及服务
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向公众宣传相关粮食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相关粮食政策方面的咨询服务,受理粮食生产者、经营者的投诉举报。该微信公众平台为订阅号,可每天更新一条消息。
二、关注方式
1、手机下载微信客户端直接搜索公众号:“赣粮执法”或微信号:“jxlszf”即可进行关注。
2、用智能手机扫描微信二维码(见附件)即可关注。
三、请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1、各市、县(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应积极关注该微信公众平台,每个市、县(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机构不得少于2人关注;
2、各地要通过有效方式向辖区内执法相对人宣传推荐该微信公众平台;
3、各地对我处转办的通过该微信公众平台受理的投诉举报应认真办理并及时回复投诉举报人;
4、对该微信公众平台的服务向我处提出意见建议。
附件:“赣粮执法”政务微信公众服务平台二维码
江西省粮食局监督检查处
2014年2月13日本文来源: 粮食局
13.02.2014 17:31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