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思明:如此填补“罚款历史空白”是认知错位

24.09.2015  13:36

  23日上午,网曝延安市育英中学向在校吸烟的学生开出400元“污染费”罚单。对此,该校学生透露称,“污染费”为学校新颁布的40条罚款规定之一,还曾有学生因拒交罚款被开除。育英中学回应称,“污染费”叫法不妥,但初衷是警戒学生不要在校抽烟。收取的罚款会在家长会上公开返还,并不作为学校收入。个别学生被开除则是因为打架。延安市教育局监察室则表示,该罚款可定性为乱收费。目前已将此事转批至宝塔区教育局调查处理。(搜狐新闻9月23日)

  育英中学,作为育人机构,对学生有处分的权力,却绝对没有对其进行罚款的资格。即便学生再调皮任性,也只能循循诱导,用心让其认识到错误,自觉改掉不良习惯。单方面指望通过罚款让学生不再违纪,不仅是一厢情愿的想法,更是违纪违法操作。这不,该事在网上一曝光,延安市教育局监察室就明确表示:这是属于乱收费,并批转当地教育局调查处理。让校方的举动变成典型的“羊肉没吃到,还惹一身骚”。

  现在学生不好管是普遍现象。中学生更是处于叛逆时期,容易染上社会的不良习气。育英中学加强学生管理的心态值得肯定,但方式却十分欠妥。过去,校方如此管理,也许还能得个赞。现在面对铺天盖地的媒体,以及我国法制的进步,如此做法只会被社会大众的口水淹没,不然怎么对得起“填补了中国罚款史上的空白”的称号。40条罚款规定更充分说明,学校只把自己当做管理者,而不是管理与服务并存者。

  处分和处罚,仅一字之隔,却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面对学生的违纪行为,学校自然不能坐视不理,但更要依法行事,不能因为有权就任性。打个不恰当的比喻来说,学生虽然不完全是上帝,但也是付钱来买知识的。谁见过其他付费的教育机构敢这么随意设立罚款名目?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对处于三点一线的学生来说,学校就是社会的缩影。随意的巧立名目罚款,只会让学生看到社会的阴暗面,内心会更倾向负能量,导致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产生偏差。这是对我国未来的危害,不能等闲视之。因此,必须杀鸡儆猴,给校长开个大“罚单”让其尝尝滋味如何。同时,本次事件也是一次很好对学生的教育契机,可以让学生找到勇敢捍卫自身权益的正能量,并从中汲取教训,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做到学法、用法、依法,为我国“依法治国”梦想奠定坚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