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出轨称“没有感情” 丈夫不想离婚杀妻
广州中院院长刘年夫担任审判长
被告人刘君在法庭上
新婚妻子念念不忘前男友,婚后半个月就出轨,并提出离婚,男子刘君不想婚姻再次破裂,竟用菜刀砍死了妻子。这名男子就是刘君,倒在血泊中的女子则是他的第三任妻子李某—他们刚刚领结婚证3个月。
新婚妻子念念不忘前男友,婚后半个月就出轨,并提出离婚,男子刘君不想婚姻再次破裂,竟用菜刀砍死了妻子。昨日,这出家庭惨案在广州中院开庭,33岁的刘君被控犯故意杀人罪。广州中院院长刘年夫担任该案审判长,庭审过程同时在广州中院官方微信及微博全程进行了视频直播。
2014年5月22日14时许,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白沙村一出租屋内传来一女子“救命”的呼喊声,房东赶到后却拍不开门。过了一段时间,房门打开,一名男子出现在门口,而房内,一名女子躺在血泊中……房东见状立即下楼报警。不久,120救护人员到场,确认女子已经死亡。身带血迹的男子被随后到场的警察带走。
这名男子就是刘君,倒在血泊中的女子则是他的第三任妻子李某—他们刚刚领结婚证3个月。此前,刘君与第一任妻子因不能生育而离婚,第二任妻子则又和其他人生育了孩子。去年大年初四,刘君经人介绍与李某相亲认识。李某也曾经离过婚,有一个女儿。认识十多天后,两人便领证结婚,2月26日还摆了喜酒。
然而,三个月后,惨案发生。据检方指控,当天14时许,刘君与李某因感情问题发生口角,刘君用菜刀砍击李某的头部、颈部致其死亡。经鉴定,李某被砍伤多处,呼吸循环衰竭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
怒
妻子出轨称“没有感情”
丈夫不想离婚酿成惨剧
昨日庭审时,刘君多次情绪失控,当庭痛哭。据刘君此前的供述,他们结婚之初,两人感情不错,但去年3月初,他发现妻子与前男友王某经常联系,后来,王某还打电话说他和李某一起开了房。当他向妻子核实时,妻子承认自己错了,并发誓再也不会发生这种事。
刘君说,后来他和妻子经常吵架,妻子还经常威胁他说要离婚。“她还说和我结婚就是为了气她爸爸,和我没有感情。”据刘君的辩护律师说,李某与他人发生婚外情,还被他人拍摄了视频,最终导致被告人刘君精神崩溃。
2014年5月21日下午,刘君接到一个男人的电话说要找李某。“我当时很生气,李某和我已经结婚了,为何她还要跟其他男人来往?”为此,夫妻俩发生了口角。据刘君说,后来妻子用扫帚打他、踢他,在挨了二三十次打后,他还手打了李某。后来,李某又提出要离婚,当晚也住在公司,没有回家休息。
次日上午,刘君前去找妻子。中午1时许,两人回到白沙村的出租屋。“当时我问李某,‘为何要伤害我、伤害我家人?你跟我结婚,现在又说离婚,毁了我一辈子。如果你真的要离婚,我宁愿死。随后,刘君跑到厨房拿了一把水果刀,让李某杀死他,但李某没有说话。
刘君说,他想如果杀死了妻子,自己也会死,便持水果刀捅向妻子,谁知刀柄掉了。这时,李某大声呼喊“救命”,想跑出去,刘君就把李某抓回来,并将房门反锁,然后给自己的父亲打了一个电话,让他以后好好过日子。刘君说当时李某一直在叫“救命”,“这时不知道谁来拍门,砍到她没有声音就停手了。”
惨剧发生后,刘君打了李某亲戚的电话,告诉对方李某被他杀了。此后,他等候在原地,直至警察将其带走。
悔
伤害两个家庭 抚养孩子赎罪
刘君在最后陈述时作了忏悔:“如果我有机会出去的话,我会报答李某的父母,我会养育李某的女儿和她的父母,为我自己犯下的错误作出弥补。我的行为伤害了两个家庭,伤害了李某,对不起。”
昨日,包括房东、被害人表姐夫等在内的三名证人出庭作证。
公诉人认为,刘君的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过公诉人提出,刘君具有自首的情节,且本案系由二人的情感纠纷引起,希望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刘君的辩护律师则提出,请求法院对刘君在有期徒刑10年以下量刑。
刘君辩护说,自己当时并没有要故意杀死妻子。他说:“这么久,李某连一句对不起都没有说。我已经跟李某结婚了,为何她还要跟王某来往?我是李某的老公,为何她还要跟其他男人来往?”
广州中院院长
每年审案至少两起
担任审判长亲自审理案件,刘年夫并非首次,自他担任广州市中院院长以来,已于去年5月和9月,分别担任审判长审理了一宗抢劫案和一宗故意杀人案。昨日,又担任审判长审理了这宗故意杀人案。
过往,审批案件或通过审判委员会间接判案,是法院院长“办案”的主要方式,这引发了外界“判者不审、审者不判”的质疑。司法改革后,“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理念被强调,院长亲自审案变得普遍。十八届三中全会后,至少已有最高法院副院长奚晓明、江苏省高院院长许前飞、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等出现在法庭上亲自审案。
2014年3月,广东高院下发了《审判委员会委员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要求审判委员会委员每年须承办1到2件案,担任审判长审理2到3件案。广东高院2014年7月发布的数据显示,全省法院有37%的审判委员会委员参加审案。
去年4月,广州中院印发《关于各业务庭及审判执行人员年度岗位办案任务的规定》,明确院长每年至少要办两起案件,其他院领导也有数量规定,且被纳入年度工作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