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患精神疾病 出纳丈夫挪用公款养“小三”
20.05.2015 18:11
本文来源: 广电厅
本报讯 (记者张蕾) 因与妻子感情不和,北京某单位出纳员徐某为了供养“小三”,私自挪用单位公款130余万元。记者昨日获悉,朝阳检察院以挪用公款罪对徐某依法提起公诉。
36岁的徐某在某事业单位负责财务工作。因与妻子感情不和,外加妻子患有精神疾病,徐某与妻子长期分居。“单身”生活让徐某迷恋上微信聊天,并在聊天中认识了一名李姓女子。二人自2013年开始发展为情人关系,李某的一切生活用度均由徐某负担。
一次醉酒后,徐某向李某吐露了自己的婚姻现状以及打算离婚的想法。此后,李某便以到徐某单位曝光二人关系作为要挟,不断以“家人生病”、“开超市”等借口向徐某索要钱款,单次金额从2万元到40万元不等。
起初,徐某还可以用自己的积蓄或者向朋友借钱来满足李某的要求,但随着李某要钱的次数越来越多,数额也越来越大,徐某愈发感到无力应对。于是,他开始将手伸向了自己负责保管的公款。
徐某系单位里唯一一名财务人员,掌握着单位的财务章、人名章以及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等。2014年1月至3月间,徐某利用单位进行财务交接、账目较为混乱的间隙,未经领导同意,私自使用单位现金支票到银行以差旅费等名义提取现金60余次,总金额达130余万元,全部用来供李某挥霍使用。
去年底,审计部门发现该单位有100余万元支出未入账,单位领导了解情况时,徐某主动承认了自己挪用公款的事实,并在单位人员的陪同下到朝阳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自首。在审查起诉阶段,徐某向被害单位退赔全部赃款。
日前,朝阳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徐某提起公诉,而因难以界定李某向徐某索要钱款的行为性质,“小三”李某并未受到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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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015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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