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本报讯(江西日报记者桂榕、李冬明)12月2日上午,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实施意见(审议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审议稿)》)的起草情况说明。受省委常委会委托,省委副书记、省长鹿心社作说明。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省委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结合江西实际,明确提出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实施意见》,就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为起草好《实施意见》,起草工作由省委书记强卫主持,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周萌牵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起草工作牢牢抓住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紧紧扭住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这个总体要求和目标,始终把握以法治建设引领和保障“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这条主线,以问题为导向,突出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三大重点任务”,着重规范和约束公权力,同时促进全民守法,努力体现法治建设江西特色。
关于起草原则,鹿心社在作说明时指出,《实施意见(审议稿)》注意把握坚持贯彻中央精神、发扬民主、统筹推进、问题导向、改革创新等五个方面原则。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这“三个全面”的逻辑关系和内在联系。充分尊重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充分尊重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意见,充分尊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意见,广泛汇聚党内和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充分反映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把法治江西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的建设各领域各方面和全过程,以法治引领和保障改革发展。适应推进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针对我省在社会公正、社会诚信、社会秩序中反映的法治工作突出问题,有什么问题就依法解决什么问题,什么办法管用就依法采取什么办法。既遵循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的法治工作基本格局,又坚决打破不良传统观念束缚,勇于向体制机制上的顽瘴痼疾开刀,冲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使法治江西建设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鹿心社介绍了《实施意见(审议稿)》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并就《实施意见(审议稿)》涉及的“法治江西建设”主题,贯彻落实好中央部署积极推进我省主动作为,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的法治江西建设“三大重点任务”,强化对法律实施的监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社会突出问题,深化全民普法等方面重点问题和重要举措作了重点说明。
鹿心社强调,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战略工程、系统工程、基础工程。制定好实施意见,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运用法治引领和保障“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确保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之一是讨论、审议《实施意见(审议稿)》。全会与会同志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在讨论中提出建设性和操作性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把《实施意见(审议稿)》修改好、完善好,使之真正成为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指导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