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第1-13项是加强委厅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方面措施;第14-23项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措施;第24-29项是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方面的措施;第30-41项是整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措施;第42-56项是关于基础教育方面的措施;第57-61项是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方面的措施;第62-68项是关于高等教育发展方面的措施;第69-72项是关于加强教育经费管理的措施;第73-78项是关于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方面的措施;第79-84项是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方面的措施;第85-95项是关于教育招生考试规范方面的措施;第96-99项是关于委厅群众生活方面的措施。
意见建议1:
修订委厅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定期集中学习工作机制。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坚持自学,建立在中心组学习会上领导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交流学习成果制度。
办理情况:
2013年10月29日,省委教育工委正式下发《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委教育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的意见 >的通知》,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
意见建议2:
进一步提高中心组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学习内容需要,安排在集中学习前,带着问题,深入基层、学校、师生,开展专题调研,在会上开展研讨交流,集中解决一些思想认识问题。
办理情况:
2013年10月,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中心组系统地学习了习近平同志在指导河北省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强卫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11月下旬,集中组织学习全国、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同志8.19重要讲话和强卫书记在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上的讲话精神,在学习会上,拟请省委宣传部副巡视员李江源同志作专题辅导报告。12月,工委中心组将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意见建议3:
每年年初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拟定若干个学习专题,不定期邀请一些国内著名专家学者到中心组作专题讲座。
办理情况:
2013年11月,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将结合明年的工作打算,制定2014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
意见建议4:
继续完善省委教育工委议事决策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议、省教育厅工作规则。
办理情况:
2013年11月25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2013年第11次工委会议审定通过了《关于贯彻“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教育工委议事决策规则》和《江西省教育厅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范围,尤其是对一些工程项目、招标采购、干部选任等重要事项,提出了具体的量化规定和层级要求,从而提高了制度的可操作性。
意见建议5:
完善江西省教育厅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办理情况: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11月28日修订出台了《江西省教育厅政务公开制度(试行)》(赣教发[2013]16号)。
意见建议6:
完善委厅重大决策部署的督查机制。
办理情况: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于11月28日修订出台了《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赣教党[2013]84号),进一步完善了委厅重大决策部署的督查机制。
意见建议7:
全体现群众意愿的民主决策机制。
办理情况: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于11月28日修订出台了《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赣教党字〔2009〕72号),进一步完善了委厅民主决策机制。
意见建议8:
建立定期谈心交流机制,健全委厅领导之间、委厅领导与处级领导干部之间的谈心谈话制度。
办理情况:
2013年11月25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2013年第11次工委会议审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谈心谈话制度的通知》,建立了定期谈心交流机制。
意见建议9:
认真落实“年初部署、年中督查、年底考核”的工作机制,建立务实高效的工作目标落实制度。
办理情况:
2013年11月25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2013年第11次工委会议审定通过了《委厅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在委厅近年来建立的“年初部署、年中督查、年底考核”的工作机制上,进一步完善为“年初建账、年中盘账、年末结账”的“三账”机制,对工作落实通报制和责任追究制作了进一步细化,对持之以恒地抓好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部署落实将起到很好的作用。
意见建议10: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建立委厅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专题报告制度。
办理情况: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为全面落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推动委厅领导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13年年初,下发了《委厅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分工》,工委书记分别与各分管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13年年底,将组织委厅领导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题报告。
意见建议11:
组织签订《委厅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办理情况:
为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2013年11月,经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工委会议研究决定,拟于2014年1月初组织委厅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
意见建议12:
认真总结借鉴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经验,认真做好会前广泛听取、收集群众意见工作,提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质量。
办理情况:
2013年10月15日至17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召开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后形成了专题报告,认真总结了经验,并决定,今后每年年度民主生活会将学习借鉴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经验,提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质量。
意见建议13:
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廉政建设“三防”机制。
办理情况:
建立健全了廉政建设“三防”机制。抓好教育防腐,通过组织龚全珍、模范教师及最美乡村教师事迹报告,参观烈士纪念堂等,积极开展示范教育;通过讲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11月19日,配合省纪委、省检察院,开展了高校领导班子和风险岗位人员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抓好制度防腐,督促委厅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符合教育工作实际的反腐倡廉制度机制。抓好监督防腐,组织了委厅领导班子成员依据委厅反腐倡廉任务分工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分管部门(单位)反腐倡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年底,将会同组织部、机关党委组成督查组对委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落实党风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意见建议14:
出台委厅《关于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的意见》,加大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力度,用制度约束和规范干部日常行为
办理情况: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11月25日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赣教党字〔2013〕81号)。
意见建议15:
继续开展以提升干部综合能力的教育培训。
办理情况:
除按规定继续完成调学任务外,委厅有3名同志11月赴加拿大参加研修班,还有5名同志参加教育部有关团组赴国外学习研修。
意见建议16:
开展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以党性锻炼和实践锻炼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教育。充分发挥省委教育工委党校等机构的作用,每年举办若干期处级干部党性教育专题班、科级干部专题培训班。
办理情况:
2013年11月,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工委会议研究决定,每年举办2期处级干部党性教育专题班、1期科级干部培训班。由工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工委党校已制订培训计划。
意见建议17:
探索干部多岗位锻炼模式,结合委厅干部岗位任职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轮岗交流举措,出台干部轮岗交流制度。
办理情况:
2013年11月25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2013年第11次工委会议审定通过了《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处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暂行规定》。
意见建议18:
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对干部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建立抽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办理情况:
2013年11月25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2013年第11次工委会议审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的意见》,从制度建设上进一步加强了管理。
意见建议19:
打破论资排辈,不拘一格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切实加大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力度。
办理情况:
2013年11月25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2013年第11次工委会议审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的意见》,涵盖了“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培养使用力度。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为年轻干部成长搭建平台,40岁左右的正处级干部、35岁左右的副处级干部要有一定数量;同时,坚持老、中、青结合,合理使用其他年龄段的干部,调动整个干部队伍的积极性,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等内容。
意见建议20:
不断完善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制度。每年从机关和直属单位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高校和市县教育局挂职:
办理情况:
2013年11月,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将于2014年启动委厅年轻干部下派煅炼计划,并按照“双向挂职”的要求,工委组织部于12月份将与高校和设区市教育局沟通,提出2014年上挂和下派锻炼计划、人选安排。
意见建议21:
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完善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
办理情况:
2013年11月25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2013年第11次工委会议审定通过了《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
意见建议22:
对年度考核工作方案进一步修订完善,促进考核评价体系科学化。
办理情况:
2013年11月25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2013年第11次工委会议审定通过了《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2013年度考核方案》,使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科学化。
意见建议23: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对新任干部的廉政教育
办理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强化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勤政。2013年11月,省教育纪工委已拟定《关于在委厅处级以上干部建立廉政档案的通知》,拟在11月底完成委厅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建立工作。
意见建议24:
完善年度调查研究制度,每年年初围绕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确定年度调研选题和调研计划,明确负责的委厅领导及牵头处室。委厅领导带头领题开展调研。
办理情况:
2013年11月25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2013年第11次工委会议审定通过了《委厅调查研究工作制度》,对调研的指导思想、调研机制、调研次数和任务要求、调研工作程序、调研活动的组织、调研的经费保障等十个方面作了明确要求。特别是调研的保障机制上,提出实行委厅领导领衔、相关部门组织实放、研究室协调服务的施行机制,提出要设立专项调研经费,提供物质基础。
意见建议25:
建立委厅领导定点联系工作制度,每位领导定点联系1-2个市(县、区)、2-3所学校,健全委厅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每年组织召开1次本省教育系统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恳谈会,每年至少组织2次特邀教育督导员的巡视督导活动。
办理情况:
2013年11月25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2013年第11次工委会议审定通过了《委厅定点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对委厅领导和各处室定点联系基层单位的目标任务进行了量化规定,对联系点的选择与安排规则作了细化,对联系工作的三方面主要内容进行了扩充,同时,还提出了6条工作要求,对制度的牵头部门进行了规定,以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
意见建议26:
建立发文季度通报制度,争取2013年的发文数比上年减少30%,以后每年基本做到“零”增长。各部门、各单位不得以部门、单位名义向基层和学校下发政策性、规范性、指令性公文。凡不涉密文件,能用电子传输的,不用纸质稿。可发可不发的公文坚决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一定要短。办文均应提出办理时限要求。一般公文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情况: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11月28日制定出台了《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公文处理制度》,确定了委厅发文季度通报制度,对发文事宜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意见建议27:
严格执行年度会议计划审批制度,召开计划外的新增会议,需报委厅主要领导审批。机关各处室原则上不召开年度工作会议。积极推行视频会议,提高视频会议的会议的使用率。
办理情况: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继制定出台了《委厅机关、直属单位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赣教办字[2013]37号)之后,于2013年11月又制定了《江西省教育厅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年度会议计划审批制度。
意见建议28:
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原则上总量减少50%以上的要求,重新清理规范现有检查评比评估与竞赛项目。新项目名单由委厅核定后发布。新增项目实行工委会事前审批制度。机关处室、直属单位不得以自己名义开展检查评比评估与竞赛活动。
办理情况: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继制定出台了《委厅机关、直属单位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赣教办字[2013]37号)之后,于2013年11月28日进行了《关于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检查评比考核表彰专项治理情况的通报》,对现有各类检查、评比、竞赛等进行了清理,公布了废除和保留的各类活动的具体清单。
意见建议29: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凡不涉密的均应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利用好新闻发布会制度,加强教育政务网站、教育电视台、教育期刊建设,做好其他相关媒体的协调。完善信息发布的审核保密、考核评议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安全高效。
办理情况: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继制定出台了《委厅机关、直属单位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赣教办字[2013]37号)之后,于2013年11月28日对《江西省教育厅政务公开制度(试行)》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政务公开的相关制度。
意见建议30:
组织委厅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委厅具体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办理情况:
2013年5月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就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的通知》,提出了《五不准五严禁》的要求,即:不准接受基层和对口单位各种形式的宴请,严禁违规收受基层及对口单位礼品礼金等物品;不准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未经批准举办春节联欢、茶话会等形式的庆祝活动;不准公务接待超标准,坚决制止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现象,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公务旅游和进行高档消费和健身活动;不准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严禁违规公车私用;不准上班时间进行上网聊天、炒股、打游戏、打麻将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出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同时,为进一步推进廉洁高效服务型机关建设,加强和改进密切联系群众,委厅结合工作实际,今年7月,又出台了《委厅机关、直属单位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暂行)》,要求实现六个零增长,明确要求,全厅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发文和会议数量,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做实事,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解决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任务。
意见建议31:
运用领导干部先进典型开展示范教育;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
办理情况:
2013年9月先后邀请了龚全珍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和《石秋杰老师》作者蒋泽先、石秋杰女儿谌思宇、“全国模范教师”陈清华来委厅做报告。组织委厅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参观省纪委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强化干部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意识;举办了委厅《2013年党风廉政教育专题党课》专题报告会,组织委厅全体党员干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专题片《公安厅长的蜕变》和《人防办主任的生意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11月19日,以王国炎、周文斌案件为反面典型教材,开展了省属高校领导班子和风险岗位人员警示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邀请省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处长熊国钦同志作报告。在主会场和9个分会场共计有600余人参加会议。
意见建议32:
以责任制考核为抓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开展对委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落实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
办理情况:
2013年9月对落实党风责任制检查考核计划做了进一步完善,决定年底会同组织部、机关党委组成督查组对委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落实党风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意见建议33:
采取疏堵结合的有力措施,有效遏制教育乱收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办理情况:
一是9月份召开了设区市教育局治理办负责人座谈会,交流情况,提出要求清理规范收费文件,完善收费标准。二是11月底组织开展教育收费治理工作专题调研,广泛听取社会各层面的意见。三是11月中旬已在江西教育网上更新公布了举报网址和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四是重点查处乱收费举报案件,如景德镇市、抚州市有关案件。
意见建议34:
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对《关于禁止中秋、国庆节期间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的通知》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办理情况:
2013年9月3日,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禁止中秋、国庆节期间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的通知》,截止目前,未发现违反规定中秋、国庆节期间利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的现象。9月10日又制定了《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和《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针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9月11日召开了专项治理活动动员部署会议,开设了网络专栏,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电子信箱,设置了举报箱,开展了明察暗访,进行了自查,目前治理红包还是零报告。
意见建议35: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委厅具体规定,通过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八项规定执行情况季报制度。
办理情况:
2013年9月9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由委厅监察室、组织部联合相关部门组成的督查组,对委厅各单位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情况进行了督查。根据省纪委和省直机关工委要求,委厅按季度及时将有关统计数据报送至省纪委。委厅各单位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起到了带头示范的作用。没有发现违反八项规定的情况。
意见建议36:
制定委厅机关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制定完善领导干部出访计划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出访书面报告制度。
办理情况:
2013年7月制定委厅机关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和《委厅机关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确保因公出国(境)经费合理、节俭、高效的使用。11月底,将进一步制定完善领导干部出访计划审批制度和因公出国(境)出访书面报告制度,对委厅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总量、出访次数、出访时间、双跨团组出访、赴港、澳及台湾出访审批及因公临时出国信息公开等进行了严格的控制。
意见建议37:
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财务预决算和报账审批制度执行力,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差旅费等经费支出,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回头看”活动。
办理情况:
9月27日下发了《关于转发<中共江西省纪委 江西省监察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回头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财字〔2013〕84号);10月15日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小金库”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布置会>的精神的通知》(赣教财字〔2013〕91号)。
意见建议38:
充分利用现有电子公文传输平台传递文件简报,确保育软电子公文传输平台安全畅通。
办理情况:
2013年10月底,办公室、信息中心联合到新余开展了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OA办公系统)的调研,加快公文运转速度与效率。
意见建议39:
认真审校电子文稿,简化办文程序,避免纸张浪费。
办理情况:
2013年11月25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2013年第11次工委会议审定通过了委厅公文处理制度,对发文的必要性进行了明确要求,对公文办理期限、少印公文等提出了新的要求。积极推动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加快公文运转速度与效率,减少公文印制数量,避免纸张浪费。
意见建议40:
减少印制文件汇编等资料,缩减印制数量。
办理情况:
2013年11月25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2013年第11次工委会议审定通过了《委厅机关、直属单位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暂行)》,要求各类会议、发文数量以后每年做到“零增长”。
意见建议41:
加大投入,逐步实现网络办公信息化。
办理情况:
2013年10月底,办公室、信息中心联合到新余开展了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OA办公系统)的调研。通过调研,初步明确了委厅机关电子政务信息平台建设和委厅办公自动化建设的思路。目前信息中心正在加紧起草工作方案。待方案出来后,加快落实,建立起较为稳定的OA平台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到时,教育部的来文和厅里所有向设区市和大中专院校发文(除秘密件外)将通过网络进行;委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将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无纸办公”。
意见建议42:
推进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在国家启动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中,继续加大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争取到2015年底每个乡镇建成一个公办中心幼儿园。
办理情况:
目前,我省在中西部学前教育项目推进工程中,争取中央资金5.1亿元,规划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240所。在国家即将启动的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中,已提出建议,希望继续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争取到2015年使每个乡镇建成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
意见建议43:
加大城镇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2013年底前,会同省住建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的政策,要求一定规模的新建小区必须建设配套公办幼儿园或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使之成为扩充城区学前教育资源的重要途径。
办理情况:
1、加大城镇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省教育厅11月已制定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的文件,正在征求省建设厅、国土厅意见。目前尚未反馈。
2、扶持公办性质幼儿园发展。11月,省财政厅、教育厅争取2013年中央财政资金4690万元,奖补一批事业单位、街道、农村集体利用国有和集体资产举办公办性质幼儿园,促进其发展成收费较低、办学规范、质量较好的幼儿园,满足广大群众对普惠性幼儿园的需求。
意见建议44:
扶持公办性质幼儿园发展。2013年,继续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奖补一批事业单位、街道、农村集体利用国有和集体资产举办公办性质幼儿园,促进其发展成收费较低、办学规范、质量较好幼儿园,满足广大群众对普惠性幼儿园的需求。
办理情况:
2013年11月,省财政厅、教育厅争取2013年中央财政资金4690万元,奖补一批事业单位、街道、农村集体利用国有和集体资产举办公办性质幼儿园,促进其发展成收费较低、办学规范、质量较好的幼儿园,满足广大群众对普惠性幼儿园的需求。目前我们正在制定资金使用方案。
意见建议45:
加强农村幼儿园建设。2013年,继续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增设幼儿园。加强项目管理,推进项目建设,同时继续争取中央资金支持,争取到2015年底基本实现每个村都有公办幼儿园(班)。
办理情况:
在2013年我省已争取中央学前教育项目资金4.8亿元,11月又争取了中央专项资金14230万元,用于农村学前教育校舍改建类项目。目前我们正在制定资金使用方案。
意见建议46:
科学规划城区义务教育学校。2013年,要求各地根据城市规划布局和推进城镇化进程要求,对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每一所学校的招生范围和办学规模。
办理情况:
为了科学制定城区义务教育的布局、化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方案,8月至10月,杨慧文总督学带领基础教育处、财务处等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先后赴景德镇市、上饶市玉山县、吉安市遂川县、宜春市丰城市等地开展专题调研。11月4日,基础教育处牵头草拟了《关于实施“江西省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努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难和“大班额”的意见》。意见提出,拟从2014年起,组织实施“江西省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项目”。我们正在积极会商省财政厅,力争纳入2014年的项目安排。
意见建议47:
积极筹集工程资金。实施“江西省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改扩建工程”。
办理情况:
2013年11月25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2013年第11次工委会议审定通过了《江西省实施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改扩建项目实施方案》,拟从2014年起,用两年时间,采取省、县(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分比例负担的筹措方式,筹措资金30亿元,改扩建全省城区义务教育学校1284所,切实改善当前我省城区义务教育资源不足、办学条件不达标、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难和“大班额”现象严重的现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率。此方案与省财政厅教科文处进行了沟通,基本达成意向。目前,省财政厅领导正在对方案进行审阅。下一步,将积极会商省财政厅,尽快报请省政府批准实施。
意见建议48:
2013年“江西省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改扩建工程”资金将一次性拨付下达各县(市、区),用于工程实施。
办理情况:
2013年11月25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2013年第11次工委会议审定通过了《江西省实施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改扩建项目实施方案》,拟从2014年起,用两年时间,采取省、县(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分比例负担的筹措方式,筹措资金30亿元,改扩建全省城区义务教育学校1284所,切实改善当前我省城区义务教育资源不足、办学条件不达标、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难和“大班额”现象严重的现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率。此方案与省财政厅教科文处进行了沟通,基本达成意向。目前,省财政厅领导正在对方案进行审阅。下一步,将积极会商省财政厅,尽快报请省政府批准实施。待项目启动实施后,再制定专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意见建议49:
加强对资金的监管,组织对上一年工程进行验收。对于工程实施未达到要求、配套资金不到位的县(市、区),停止安排当年资金,限期整改。
办理情况:
2013年11月25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2013年第11次工委会议审定通过了《江西省实施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改扩建项目实施方案》,拟从2014年起,用两年时间,采取省、县(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分比例负担的筹措方式,筹措资金30亿元,改扩建全省城区义务教育学校1284所,切实改善当前我省城区义务教育资源不足、办学条件不达标、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难和“大班额”现象严重的现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率。此方案与省财政厅教科文处进行了沟通,基本达成意向。目前,省财政厅领导正在对方案进行审阅。下一步,将积极会商省财政厅,尽快报请省政府批准实施。实施后,将依据《江西省实施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改扩建项目实施方案》,对工程资金加强管理,待项目启动实施后,再制定专门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意见建议50:
“城区学校改扩建工程”比照中小学校舍安全的优惠政策,凡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依法依规予以免收;凡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依法依规予以减收或免收。
办理情况:
2013年11月25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2013年第11次工委会议审定通过了《江西省实施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改扩建项目实施方案》,拟从2014年起,用两年时间,采取省、县(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分比例负担的筹措方式,筹措资金30亿元,改扩建全省城区义务教育学校1284所,切实改善当前我省城区义务教育资源不足、办学条件不达标、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难和“大班额”现象严重的现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率。此方案与省财政厅教科文处进行了沟通,基本达成意向。目前,省财政厅领导正在对方案进行审阅。下一步,将积极会商省财政厅,尽快报请省政府批准实施。实施后,将依据《江西省实施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改扩建项目实施方案》,对工程资金加强管理,待项目启动实施后,再制定专门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意见建议51:
深入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落实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构建多层次、多类型、可选择的课程体系。提高课程的选择性,给学生更多自主发展的空间。2013年10月,组织专家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三次专家视导,督促各地各校进一步落实方案。
办理情况:
加强对全省44所普通高中特色改革试点工作的督促指导。2013年10月,召开全省普通高中特色改革试点工作研讨会,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试点工作进展。12月1日至15日,将组织我省高中特色发展实验学校校长赴上海学习培训,提高校长素质,更好地开展好高中特色发展实验。
意见建议52:
推进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在2013年11月前,出台《江西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方案》,其中将出台普通高中综合评价体系,把高中多样化发展作为评价地方高中教育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实改变办学模式趋同的现状和单纯以学生考试成绩、升学率评价高中教育质量的做法,促进高中多样发展,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
办理情况:
2013年11月25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2013年第11次工委会议审定通过了《江西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方案》。
意见建议53:
加强对普通高中特色改革试点工作的督促指导。
办理情况:
2013年10月8日省教育厅在南昌召开了全省普通高中特色发展试验工作研讨会,总结经验、探讨问题,进一步做实做强对高中特色改革试点工作的督促指导。
意见建议54:
深入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落实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构建多层次、多类型、可选择的课程体系。
办理情况:
2013年11月4日下发《关于开展第三轮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专家视导的通知 》(赣教基字〔2013〕68号)文件,于11月中旬开展第三轮专家视导。
意见建议55:
2013年成功实施本科、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改革,即普通本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普通高职(专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
办理情况:
2013年高考中,省考试院首次实施本科、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改革试点,11月,省考试院研究决定,2014年高考中,在去年成功实施的基础上,继续对分类考试改革做法强化推广。
意见建议56:
完善招生录取办法。高校普通本科招生以统一入学考试为基本方式,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办理情况: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教育改革中最复杂和最敏感的领域,也是涉及多方利益的社会系统工程。高考制度必须坚持国家顶层设计。教育部将推出新一轮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将在明年初出台。总体方案出台后,我省将根据教育部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在现有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改革措施和实施办法。
意见建议57:
颁布江西省中职学校设置标准,推进中职学校达标建设。
办理情况:
2013年8月,印发了《关于报送达标中职学校建设规划基本情况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以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为依据,对辖区内所有中职学校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同时要求各地指导未达标学校提出达标和调整整合意见。2013年11月,省教育厅将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颁布我省中职学校设置标准,并印发至全省各地。
意见建议58:
紧密结合全省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赣南原中央苏区建设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各县市、各部门制定职业教育建设发展规划,积极创建特色职业院校。
办理情况:
(一)组织开展全省中职学校摸底工作。8月,印发了《关于报送达标中职学校建设规划基本情况的紧急通知(赣教职成函〔2013〕64号),要求各地以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为依据,对辖区内所有中职学校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同时要求各地指导未达标学校提出达标和调整整合意见。建议以省政府文转发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目前正在协调中。
(二)整合现有资源,调整布局结构。要求各地按照“一县一校”的原则整合调整中职学校布局,对办学条件差、产权情况复杂的学校,以撤销为主;对办学规模小、特色不鲜明的学校,以合并为主。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通过撤销、合并、划转、重组等方式,全省撤销中职学校28所,停办10所,合并7所。
(三)强化经费保障,改善办学条件。9月,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支持达标中职学校实训基地建设的通知》。10月,对各地上报的材料进行了审核,近期即将下文,会同省财政安排1.54亿元,对已达标的44所中职学校每年给与350万元的建设经费,重点支持校内实训基地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四)强化督导检查。将达标中职学校建设情况纳入县级政府教育督导评估范围,利用督政的有力手段,督促县(市、区)政府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强力推进达标中职学校建设。会昌县今年已申报达标学校认定,省教育厅已组织人员到会昌县进行了相关材料审核工作。
(五)引导职业院校结合学校自身优势,科学进行专业设置,优化专业布局和类型结构,做大骨干专业,做强品牌专业,突出特色专业。11月,会同有关方面印发《关于支持中职学校精品专业建设的通知》,对获得省级、市级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全国三等奖的学校和专业给予财政专项支持。
(六)力争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破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难题。成立了江西省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9月5日,省政府副省长朱虹主持召开江西省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强卫书记、省政府鹿心社省长的重要批示精神,听取了我省职业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研究了我省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会议明确,要在原有联席会议基础上完善省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由省政府副省长朱虹担任主任,副主任由省教育厅厅长、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成员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保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审计厅、省编办、省国资委、省扶贫办和省中小企业局等15个部门分管职业教育工作的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全省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制定全省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促进职业教育与其他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促进全省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建立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的机制,组织动员行业、企业、社会力量和公民个人举办职业教育。会议要求,当前要重点研究解决影响职业教育发展的三个突出问题。一是整合职业教育资源。着力解决职业教育存在的“散、小、差”问题,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办学水平高、办学特色鲜明的职业院校。二是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促进校企深度融合,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和产业发展的能力。三是加强职业学校学籍管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意见建议59:
引导职业院校结合学校自身优势,科学进行专业设置,优化专业布局和类型结构,做大骨干专业,做强品牌专业,突出特色专业。
办理情况:
2013年11月,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支持中职学校精品专业建设的通知》,对获得省级、市级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全国三等奖的学校和专业给予财政专项支持。
意见建议60:
对达标学校,实施专项建设计划,会同省财政、省发改委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办理情况:
2013年9月,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支持达标中职学校实训基地建设的通知》。10月,对各地上报的材料进行了审核,将会同省财政安排1.54亿元,对已达标的44所中职学校每年给与350万元的建设经费,重点支持校内实训基地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意见建议61:
力争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破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难题,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环境。
办理情况:
9月5日,省政府副省长朱虹主持召开江西省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强卫书记、省政府鹿心社省长的重要批示精神,听取了我省职业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研究了我省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会议明确,要在原有联席会议基础上完善省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由省政府副省长朱虹担任主任,副主任由省教育厅厅长、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成员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保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审计厅、省编办、省国资委、省扶贫办和省中小企业局等15个部门分管职业教育工作的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全省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制定全省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促进职业教育与其他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促进全省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建立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的机制,组织动员行业、企业、社会力量和公民个人举办职业教育。会议要求,当前要重点研究解决影响职业教育发展的三个突出问题。一是整合职业教育资源。着力解决职业教育存在的“散、小、差”问题,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办学水平高、办学特色鲜明的职业院校。二是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促进校企深度融合,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和产业发展的能力。三是加强职业学校学籍管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意见建议62:
在高校管理体制创新方面,我厅着重推进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完善以省政府为主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完善省部(行业)、省市共建高等学校的管理模式;二是对达到一定标准的设区市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根据设区市财力状况和要求,逐步上划省管;三是支持设区市政府发展主要为当地服务的高等职业教育,促进条块结合,办好区域高等学校:一是关于推进高等学校省部共建的管理模式问题。
办理情况:
一直以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积极推进高校省部共建,2012年,我省先后与教育部、财政部签署了共建江西财经大学、江西师范大学的合作协议;2013年,又与国土资源部共建东华理工大学,与工信部、教育部共建江西理工大学。目前,我省的省部共建高校达13所。二是关于推进市属高校上划省管问题:“对达到一定标准的设区市公办普通本科高校,逐步上划省管”已列入《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江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3年9月,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编办、省发改委、省人保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设区市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划归省管的实施意见》,符合实施意见中规定条件的设区市公办普通本科高校上划条件的高校可以按要求进行书面申报,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将组成工作推进组对提出了书面申报的高校进行审核论证。三是关于支持地方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问题: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积极支持各设区市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不断健全以设区市为主、政府统筹、行业参与、社会支持的高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鼓励各地办好高等职业教育。在去年支持共青城设立共青科技职业学院和吉安市筹建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加大支持力度,目前,又在“江西太阳能职业技术学院”的基础上设置“江西新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支持学校做大新能源学科,服务地方产业发展。同时,为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发展,在“赣南教育学院”的基础上设置“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赣南苏区培养更多基础教育领域的教师。
意见建议63:
抓紧修订《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对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实行评审立项-中期检查-验收全过程跟踪管理。会同省财政厅对“2011协同创新中心”、高水平创新平台“311工程”和高校科技落地计划等进行检查,重点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办理情况: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和江西省有关规定,制定了《江西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从制度上加强高校科技项目的申报、实施、结题(验收)管理。11月份征求了有关高校意见,下一步将修改完善,于年底印发全省高校实施。
11月,制订了江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高校创新平台“311工程”和高校科技落地计划的督查方案。拟在12月份会同省财政厅开展专项督查和调研,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意见建议64:
协调省财政设立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学生。
办理情况:
2013年9月5日,已起草《关于设立江西省政府研究奖学金的请示》并提交省财政厅会签,11月12日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两家单位名义上报省政府,目前待省政府正式批复。
意见建议65:
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积极协商,争取尽快出台《江西省贯彻〈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加大研究生教育的投入。
办理情况:
2013年5月,已起草了《江西省贯彻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办法》对研究生教育投入作了明确规定和要求,11月,提交给了省财政厅会签,正待省财政厅办理完成。
意见建议66:
建议推行专职辅导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按教师同等待遇。对辅导员配备特别是专职辅导员配备严重不达标的高校,取消其参加评选评优的资格,督促学校加强辅导员建设。按照教育部和省里规定精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高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赣教社政字[2005]42号)和《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办理情况:
2013年9月已就各高校贯彻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2006年教育部24号令)和《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赣教社政字[2006]38号)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年底还将组织进一步的督查,督促各高校严格落实高校辅导员既可走行政级别,也可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双线晋升”政策;对落实情况不力的高校,年底在全省进行通报批评,督促其整改。
意见建议67:
制定辅导员培训五年规划,要求凡新上岗的辅导员都要接受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经培训合格,发给上岗证书,实行持证上岗。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使全省高校辅导员、班主任普遍接受一次轮训,切实使我省高校辅导员队伍整体素质有一个明显提高。
办理情况:
今年年初就已启动了以“加强职业能力建设,提升工作科学化水平”为主要内容的新一轮辅导员培训,依托四个省级辅导员培训基地,计划用五年时间将全省高校辅导员普遍培训轮训一遍,实现辅导员持证上岗。今年9月和10月已举办两期,11月和12月还将举办两期,预计全年培训辅导员近500人。
意见建议68:
把辅导员的表彰列为全省高校思政工作表彰系列,同时,设立“全省高校优秀辅导员”称号,每年定期评选表彰优秀辅导员,开展“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在此基础上,评选集中宣传和推广一批辅导员先进典型。
办理情况:
2013年11月初下发了通知,决定从今年11月开始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全省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和“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并纳入全省高校思政工作年度表彰,集中表彰和宣传一批高校辅导员先进典型。
意见建议69:
积极争取教育部、省政府和省财政厅的支持,加大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投入,统筹安排学前教育资金,新建、改建和利用闲置校舍增设幼儿园。统筹安排普通高中资源扩充工程资金。
办理情况:
关于加大学期教育投入方面,2013年省财政预算安排学前教育建设经费2亿元,8月下旬对预算作进一步调整,增加安排1亿元,共计3亿元用于学前教育建设,已于9月下旬会同省财政厅下达了分县资金额度,目前资金已全部下达各市县。关于加大高中阶段教育投入方面,2013年省财政预算安排了高中扩充资源建设经费3亿元,10月对预算进行进一步调整,增加安排2亿元,共计5亿元用于实施普通高中资源扩充工程,支持普通高中校舍维修。
意见建议70:
做好普通高中和高校收费新的政策出台前的准备工作,争取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的支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尽早出台我省新的收费政策,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和高校收费政策。
办理情况:
一是今年上半年已将普通高中和高等教育收费政策调整意见分别送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会签。但鉴于国家对于调整学费尚无明确意见,故暂停运转。事后,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以专报文件形式报告了省政府,恳请省政府进行专门协调。二是厅领导多次向教育部汇报,争取得到教育部支持。目前教育部财务司正在与国家发改委沟通,争取国家发改委支持调整两类教育收费政策。三是10月底,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商省发改委,他们提出的意见是待国家出台新收费政策后再制定相应的调整完善普通高中和高等教育收费标准。
意见建议71:
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和测算工作,积极争取省财政厅的支持,争取尽快出台高等职业教育和高中阶段财政拨款政策。
办理情况:
一是高职拨款标准调整意见已同省财政厅报省政府审批同意。新的标准为生均5500元,低于生均5500元的增加到5500元,但每生增加的金额不超过1000元;高于生均5500元的今年不予增加。今年增拨经费已下达有关高等职业学校,明年在生均5500元基础上继续提高标准。二是目前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正在着手制定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2014年拟按每个学生平均增加300元的标准,安排普通高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用于支持高中学校运转。
意见建议72:
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办理情况: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11月已起草《江西省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并多次征求了厅机关和高校意见,现正在省财政厅会签中。下一步,将敦促省财政厅加快进度,早日出台《江西省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并组织高校深入学习和宣传,确保《办法》落到实处。
意见建议73:
落实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专项经费,委厅已就280万元的专项经费做出了初步安排,我们将商有关处室抓紧落实。
办理情况:
2013年8月16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发《关于下达2013年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经费(第二批)的通知》(赣财教指[2013]122号),其中301万用于学校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意见建议74:
制定完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计划、
办理情况:
2013年10月20日制定印发了全省学校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计划。
意见建议75:
形成常态化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模式。
办理情况:
根据《全省学校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计划》,每年组织开展日常安全教育和集中安全教育,其中集中安全教育每年举办6期,分别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并形成常态化。
意见建议76:
开展学校保险事项的前期调研。
办理情况:
2013年10月至11月,先后组织调研组到南昌、九江、吉安以及江苏省、重庆市进行实地调研,并月日召开了高校校方责任调研座谈会,并于今年11月底完成调研报告。
意见建议77:
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出台相关文件
办理情况: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稳定处在调研的基础上,于12月6日正式向委厅办公室送交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教育系统推进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待领导审定后即可下发,同时,在上述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寻求与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联合发文,相关工作正积极协商进行中。
意见建议78:
分步推进实施责任保险全省统收统保工作。
办理情况: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稳定处在调研的基础上,于12月25日正式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教育系统推进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赣教发[2013]19号)。意见规定:校方责任保险采取省级统一管理,实行“统一保险责任、统一保险缴费标准、统一保险金额、统一投保操作、统一的报案理赔”五统一管理机制;意见要求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不断提高保费财政拨付覆盖范围,确保规定的保费额度,逐步推进校方责任保险保费支付全省统收统付,力争2014年在全省高校和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实现校方责任保险全覆盖;2016年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现校方责任保险全覆盖。
意见建议79:
出台《关于构建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中小学校师德建设考核办法》,不断提升教师师德水平。
办理情况:
2013年11月25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2013年第11次工委会议审定通过了《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构建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意见中附了《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中小学校师德建设考核办法》。
意见建议80:
对具备学历要求的农村幼儿园教师实行培训考核和资格考试相结合计分办法,逐步解决无证上岗问题。
办理情况:
已在2013年幼师国培项目培训通知明确,对具备中师以上学历的农村幼儿园教师,凡参加国培项目培训者,实行培训考核成绩占50%,参加教师资格幼儿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成绩占50%,折算后成绩达到60分以上,可作为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进入申请幼儿教师资格证认定程序。这项办法,既可以调动参训积极性,又能帮助农村幼儿教师解决持证上岗问题。
意见建议81:
启动全省幼儿教师公开招聘,补充合格幼儿教师。
办理情况:
2013年11月25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2013年第11次工委会议审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办法,切实做好2014年招聘教师工作的通知》,将幼儿教师纳入全省公开招聘教师范围,单独命题。
意见建议82:
对中小学教师补充,实行以需定岗,按岗招聘办法;强化复式或多学科教学面试要求,提升农村教师适应能力。
办理情况:
2013年11月25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2013年第11次工委会议审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办法,切实做好2014年招聘教师工作的通知》,在总结今年招聘工作经验基础上,完善了招聘办法,先全省统招,再进行缺额补报,最后招不满的村小及教学点岗位由市级补充招考。对村小、教学点、村小附设幼儿园(班)的面试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建议83:
加大培训力度,改革培训模式,推行教师选学,提高培训质量:
办理情况: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我省国培经费9600万元,省财政安排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2200万元,培训规模达到8万人次,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今年秋季开学后,我省推行以教师选学为重点的培训模式改革,按实践教学占50%,一线优秀中小学教师授课占50%,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同时,已在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培训和国培远程培训中推行教师选课,效果较好。
意见建议84:
加快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名师网络工作室和微课手机平台,开展网络评选和各种形式的教学技能竞赛,发挥名师示范效应,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提高教学业务能力:
办理情况:
截止2013年11月,已建立名师网络工作室800个,并在微课手机平台上建立微课1万余个,供教师选学,目前正在组织网络评选和竞赛。
意见建议85:
对中考改革实验区的学业考试成绩以等级制方式呈现。
办理情况:
今年3月下发了《关于做好江西省2013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赣考院中〔2013〕2号)、印制了《江西省2013年中考中招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宣传手册》,要求实验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各门考试科目成绩均设为A、B、C、D、E五个等级,11月,又决定将对改革试验区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对操作不规范的县(市、区)进行指导和培训。
意见建议86:
高中招生以初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依据。
办理情况:
3月下发了《关于做好江西省2013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赣考院中〔2013〕2号),印制了《江西省2013年中考中招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宣传手册》。要求实验区普通高中招生要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改变以往以中考总分作为唯一依据的做法。10月,省教育考试院对改革实验区的高中录取数据库进行了审核,绝大部分县(市、区)将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既作为学生初中毕业的主要依据,同时也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规定了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为B等以上(含B等)方能报考重点高中,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为C等以上(含C等)方能毕业和报考普通高中。
意见建议87:
加强评价与考试技术方法的研究,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多维度综合评价教育教学质量,加强评价与考试工作人员培训。
办理情况:
每次中考、学考考试前均对设区市考务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每年组织一次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科目微机管理人员专题培训。加强调研工作,2013年8月底伍悦生副院长、黄建处长赴吉安市、九江市等地区就中考和学考考试改革进行了专项调研,起草了有关调研报告。2013年12月中旬拟召开考务工作会议,对设区市学业水平考试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意见建议88:
与省教研室沟通,今年12月份开考的科目要提高命题质量,调整试题难易度。
办理情况:
10月20日已与省教研室召开了专门会议,就12月份开考的科目有关命题工作进行了沟通和协商,12月份学考命题将严格按照考试大纲来进行,不出偏题、怪题,适当调低试题的难度,保证绝大部分考生均能通过学业水平考试。下一步将会同教研室共同确定12月份学考命题工作人员。
意见建议89:
批准和帮助南昌市在部分科目实行机考试点。
办理情况:
10月31日,省教育考试院下发了《关于同意南昌市201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历史学科实施机考改革试验的批复》,同意南昌市201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历史学科实施“机考”试点。
意见建议90:
考试收费的上交下拨比例不够合理,调整高考经费上缴下拨比例。
办理情况:
省教育考试院8月16日党委专题会议研究,决定调整高考经费上缴下拨比例,对于高考报名人数在1000人以内的县(市、区),按每生10元增拨经费,同时,要求各设区市考试机构也按一定标准拨付。
意见建议91:
加强考风考纪整治力度,下发规范性管理文件,重点防范各类舞弊事件的发生。
办理情况:
目前各地学业水平考试均启用了标准化考场考点,11月,省教育考试院决定,拟在2013年12月份的学考考务工作会议上,进一步进行强调和落实,并与各设区市会考办主任签订考试责任状,加强考风考纪整治力度,提高学考的公信力,确保12月份的学考平安、顺利进行。
意见建议92:
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与合作。一是注重发挥媒体的重要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着力构建教育招生部门与新闻媒体的互信、互助、互动的和谐关系;二是确保与新闻单位的交流渠道畅通,坚持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新闻通稿制度,使有关高招政策、信息都能及时、准确、全面向社会发布
办理情况:
省教育考试院始终重视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2013年7月6日至8月15日高招录取期间,我院在录取现场召开了7次新闻发布会,召开了5次新闻通气会,并建立了招考新闻宣传QQ群(群号159391339),始终与江西日报李文亭、江南都市报廖济堂、信息日报黄小路、省电台王莹等对口新闻记者通报相关信息,重要信息实行新闻通稿制度,充分发挥媒体优势,保障考生的知情权。将高招录取的有关政策、信息及时准确的向社会发布,树立了公开透明、和谐阳光的高招形象。
意见建议93:
坚持正面舆论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发挥新闻媒体宣传的导向作用,消除炒作空间,杜绝流言传播,传递正能量。在高考宣传工作中,商请省委宣传部向新闻媒体下发关于不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分数的通知,引导社会对学生全面素质的关注。
办理情况:
2013年11月15日,我省高招委向各设区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做好高考舆论引导工作的通知》(赣招委字〔2013〕17号文件),要求各地按照教育部、中宣部不炒作国家招生考试的一贯精神,不得炒作高考成绩、高分录取等情况,更不得将收集的考生成绩、上线率和升学率等情况提供给有关媒体进行宣传炒作,在高考宣传中做到适时、适度;要对涉及高考的重大违规事件,在从快从严查处的同时,要按照规定及时、客观向媒体和社会公布,避免炒作误导,强化正面宣传,及时有效引导舆论。下一步,我院拟在高考宣传工作中,商请省委宣传部向新闻媒体下发关于不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分数的通知,引导社会对学生全面素质的关注。
意见建议94:
争取省财政支持免缴或下调上缴政府调剂金比例。
办理情况:
11月,省教育考试院已上报《关于免缴政府财政调剂金的请示》(赣考院办〔2012〕7号)至省教育厅,请求免缴政府财政调剂金。省教育考试院的各项考试收费标准是依据“以考养考”的原则来制定,随着考试成本的不断增加,我省各项教育考试经费紧张问题日益凸显。下一步将继续商请厅财务处支持,加强同省财政厅的汇报和沟通,争取免缴考试经费的政府调剂金。
意见建议95: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集中到县区进行,安全问题没有保障,对考试人数较多、位置偏远的农村高中存在安全隐患。
办理情况:
省教育考试院党委会研究,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人数较多,位置偏远的农村高中,允许就近设立学业水平考试点,以解决集中到县区进行考试存在的安全问题。
意见建议96:
加强了教育大厦安全管理。
办理情况:
加强门卫登记管理,加大技防力度,做到监控摄像全覆盖;进一步修改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安全隐患。8月8日出台《江西教育发展大厦管理补充办法》,9月3日对大厦门口车辆停放和前台存放包裹等事项下发通知,9月29日,下发关于开展安全抽查,加强国庆期间大厦安全的通知,10月22日,下发关于加强大厦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
意见建议97:
改善车辆管理。
办理情况:
2013年8月30日,中心召开办公会讨论了如何改善车辆管理问题。现正与厅信息中心在研发网上登记用车软件,拟对机关公务车辆进行网上公布车况、网上登记用车并实时公布用车信息,预计11月底能启动试用。同时,中心将限号日的车辆用于保障红谷滩新区周边的出车任务,并在不影响上下班车情况下,调用大巴司机来保障市内的出车任务。对于接送干部职工上下班交通车,已督促班车司机清理车内卫生,晴天开天窗、开门通风透气。
意见建议98:
改进食堂管理
办理情况:
2013年8月15日,厅领导宋雷鸣、刘润保主持召开了食堂工作协调会,督促食堂就餐饮卫生和菜肴味道、品种进行改进,中心已会同食堂监督委员会对食堂进行多次检查,并在原有菜肴品种(主荤2个、花荤2个)基础上增加主荤1个、花荤1个,自选品种增加4个,供广大干部职工自由选择。
意见建议99:
加快推进集中居住项目
办理情况:
加强项目建设督促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速度。现桩基项目已完成60%,争取2014年春节前全部完成桩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