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
考试收费的上交下拨比例不够合理,调整高考经费上缴下拨比例。
办理意见: 省教育考试院8月16日党委专题会议研究,决定调整高考经费上缴下拨比例,对于高考报名人数在1000人以内的县(市、区),按每生10元增拨经费,同时,要求各设区市考试机构也按一定标准拨付。
意见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集中到县区进行,安全问题没有保障,对考试人数较多、位置偏远的农村高中存在安全隐患。
办理意见: 省教育考试院党委会研究,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人数较多,位置偏远的农村高中,允许就近设立学业水平考试点,以解决集中到县区进行考试存在的安全问题。
意见
对高等院校正在成为新的腐败问题高发区反映较多。近些年,省里一些高等院校规模扩张迅速,监督制约不力,腐败案件增多,暴露出高等院校在工程建设、合作办校、学校招生等环节存在监督盲点,容易产生腐败问题。”,按照省委确定的“深入推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剖析高校腐败典型案例,从源头上预防高校腐败问题发生,完善高校在工程建设、合作办校、学校招生等方面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大对腐败易发多发环节的权力监督。建立健全符合高校特点的腐败问题及时发现和揭露的机制。
办理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工程建设、合作办学、学校招生等事项列入反腐倡廉责任分工:省教育纪工委已通知各省属高校按照委厅《整改工作方案》的要求,及时调整本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将加强对工程建设、合作办学、学校招生等重点环节监管写入任务分工,针对高校反腐倡廉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以落实责任制为抓手,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目前各省属高校纪委正按照省教育纪工委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行高校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组织人事、财务、基建工程的规定和集体决策党政‘一把手’末位表态程序;实施高校领导分工和处级领导干部岗位定期调整制度:省委教育工委配合省委组织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意见》。已经征求了部分高校和单位的意见,正在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三、以王国炎、周文斌案件为反面典型教材,开展省属高校领导班子和风险岗位人员警示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委厅已经发出了《关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将于11月19日邀请省检察院预防腐败局领导来委厅,以王国炎等高校腐败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召集省属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风险岗位人员,开展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活动。
四、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结合省属高校实际、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监管制度,建立省教育厅检查和备案制度:省教育厅印发了《江西省省属高校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赣教规划字[2013]77号),成立了厅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办公室,对省属高校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程序、项目管理、项目实施、学校监督机构工作情况等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检查。
五、由省检察院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联合下发通知,在高校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今后高校工程建设招投标必经查询程序,凡行贿犯罪档案列入‘黑名单’的公司,一律取消招投标资格:省教育厅会同省检察院拟定了《关于在全省高校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明确了检察机关、省教育厅和工程项目法人各自的工作职责,建立了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高校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必经程序的制度规定。现已完成对高校的意见征求工作,正在送省检察院会签。
六、加强高校财务审计工作,建立大额资金工程项目专项审计制度,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纪检监察部门沟通处理:省教育厅印发了《江西省高等院校大额资金专项审计暂行办法》(赣教财字[2013]96号),明确了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程序及审计要求,拟对高校全部大额资金项目开展规范审计。现已完成对省审计厅和高校意见征求工作,拟于本周内正式发文。
七、严格按照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6号令规范高校合作办校行为,对省属13所独立学院进行一次审核检查:省教育厅拟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独立学院合作办校行为的通知》,正在征求各省属高校独立学院意见;省教育厅已下发《关于进行独立学院规范验收工作的通知》(赣教办函[2013]55号),已派出工作组,按照教育部26号令有关规范要求,开展逐校检查验收。
八、完善高校违规合作办校责任追究制度:省教育厅已拟定《江西省独立学院合作办校违规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正在征求各省属高校独立学院意见。
九、加大高招录取信息公开力度,制定信息公布新举措。拟于2014年高招录取期间开始实施考生查询的信息与录取现场基本同步,以利于群众监督,确保高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印发了《关于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实行信息公开新举措的通知》(赣考院信[2013]6号),拟从2014年高招录取开始,从每天上午九点开始至晚上九点,每2小时更新一次高预录取和录取状态考生信息,实现考生查询录取信息和录取现场基本同步。
十、制定艺术专业联考改革方案,对艺术类联考命题、考点选定等进行改革,进一步规范全省艺术类专业联考管理: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印发了《关于对艺术类专业考试强化监管的工作方案》(赣考院[2013]21号),在加强全省艺术类联考命题、考试安全管理,强化高校校考监管监控,严把准入关、管理关、纪检监察关等方面实施了一系列的改革举措。
十一、加大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力度,出台江西省高等院校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意见。对高校干部管理、资产管理、工程征地、招生考试、合作办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廉政风险:委厅相关职能部门正在抓紧起草《江西省高等院校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意见》征求意见稿,经过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等必要环节后正式印发。以《意见》为统领,健全完善高校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十二、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细则。深入推进高校‘阳光治校’工程,健全高校党务、校务公开制度。认真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省教育厅对各省属高校现有“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校党务、校务公开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要求各省属高校在对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具体明确、全面量化的实施细则,各省属高校按照委厅通知要求,及时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校党务、校务公开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委厅以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为抓手,敦促各高校落实完善党务、校务公开制度,各省属高校已向委厅提交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十三、推进教育财务管理信息化步伐,建立高校资金实时监控系统,及时监控省属高校资金流动使用情况,保证资金安全:省教育厅已制定了高校资金实时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安排了系统建设专项资金,下一步将开展采购招标工作,抓紧进行系统研发,拟于11月28日前实现监控系统的“试运行”。
十四、实施廉能风险专项防控,对工程建设、合作办校、学校招生等关键环节分别实施专项防控,及时制定专项防控工作方案:省教育纪工委已拟定了《高校风险岗位廉能管理专项防控工作方案》,下发了《关于开展风险岗位廉能管理专项防控工作的通知》。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在全省高校部署开展工程建设、合作办校、学校招生等重点项目风险岗位廉能专项防控工作。
十五、健全高校纪委书记(纪检监察专员)情况汇报制度,实施高校案件线索向省纪委和省教育纪工委‘双报备’制度:省教育纪工委在广泛征求各省属高校纪检监察专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拟定了《省纪委(省监察厅)驻省属高校纪检监察专员工作报告制度》(代拟稿),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专员监督职能,深入推进省属高校反腐倡廉工作,有效加强对省属高校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报告制度》(代拟稿)已于11月4日上交至省纪委纪检监察四室,目前正在等待省纪委正式发文;严格执行省纪委纪检监察四室《省属高校案件线索报备制度》,及时发现和揭露省属高校腐败问题,实行省属高校案件线索每季度向省纪委和省教育纪工委“双报备”制度。
十六、健全完善省委教育工委与省纪委、省检察院案件线索移送、协助查办以及信息沟通、共享机制:省教育纪工委已发出通知,要求相关省属高校针对省纪委、省检察院、省教育纪工委、省监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省属高校案件查办联动机制的意见》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以及产生的原因,提交书面的意见与建议。省教育纪工委对高校意见与建议进行梳理和汇总,分别报送至省纪委和省检察院。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推动省属高校案件查办联动机制的贯彻执行。
十七、建立省属高校网络举报平台,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现网络举报的实时受理,加大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省教育纪工委已会同18所省属高校纪委,在厅信息中心的技术支持下,建成了省属高校网络举报平台,实现了省属高校网络举报受理工作的统一与规范,省属高校网络举报平台已于11月18日正式开通。
十八、组成委厅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检查组,由委厅领导带队,赴各省属高校和牵头处室开展监督检查:委厅拟发出通知,对省属高校整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实地开展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