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召开“反腐倡廉教育月”活动动员大会

04.07.2014  18:03

  7月3日,我委召开“反腐倡廉教育月”活动动员大会。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朱之鑫同志作动员讲话,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晓滨同志主持会议。委党组成员,秘书长、副秘书长,委机关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直属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党建工作通讯员,机关党校学员,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600余人参加会议。

  

  

  朱之鑫同志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摆到新高度、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特别指出要十分重视并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都强调,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筑牢廉洁从政思想基础。前不久,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将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作为科学有效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委党组对强化反腐倡廉教育高度重视,按照中央要求,结合当前形势和我委实际,决定从本月起,在全委集中一段时间开展一次反腐倡廉教育活动。

  朱之鑫同志强调,全委同志要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6月30日中央政治局第16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高度重视,并抓住作风建设不放松,充分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把反腐倡廉教育放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突出重要位置,教育引导全委同志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两个务必”,深刻认识党面临的四个考验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深刻认识党面临的四个危险的尖锐性和严峻性,深刻认识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聚精会神抓党建,营造良好从政环境。

  朱之鑫同志强调,为开展好“反腐倡廉教育月”活动,委党组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印发了实施方案,既作出具体安排又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单位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分工抓好落实。要高度重视,把集中教育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组织好活动。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受教育的良好局面。二要增进交流,营造氛围。本次活动将在委内网站、报刊等设立专栏,要及时宣传活动情况,扩大活动影响,形成浓厚舆论氛围。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交流,认真总结活动期间形成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提交活动报告。三要做好“三个结合”,强化制度建设。各单位要把开展此次活动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相结合,与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相结合,与持续深化职能转变作风转变,加快法治机关建设相结合。四要坚持两手抓、两不误,实现反腐倡廉教育和业务工作两促进。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使反腐倡廉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把活动中形成的正能量转化到业务工作中,推动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会上,刘晓滨同志强调,中纪委即将来委开展《廉政准则》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这对我们开展好“反腐倡廉集中教育月”活动也是一个有力推动。全委各单位要按照委党组要求认真做好迎接监督检查相关工作。一要提高认识。全委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将这次监督检查看作对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积极推动,视为对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有力促进,当成提升全委反腐倡廉工作水平的重要契机,更好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二要加强领导。既保证中心工作不耽误,又要支持和配合中纪委督查组做好监督检查。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承担起责任。三要讲求实效。要学习对照《廉政准则》及其《实施办法》,梳理查摆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学习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委党组制定的相关制度,反思检查“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学习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认真查找党性修养、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