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胜:儿子啃老被赶出家门是自酿苦果
今年29岁的徐青(化名)大学毕业后一直闲在家里等吃喝,还将一名女网友带回家长期同居。面对父母劝说,他称父母有义务养自己。最近,被啃老长达7年的徐先生和朱女士夫妻将儿子诉至海淀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赶独生子出门。(7月30日《京华时报》)
表面上看,29岁已大学毕业七年的徐青,一直闲在家里等吃喝,并将女网友带回家非法同居,令人费解;父母因儿子“啃老”七年,就将其扫地出门,更令人费解。可是,细想一下,不到万不得已和忍无可忍,又有那个父母忍心让儿子流落街头。如果有一丁点办法,或儿子能有一丁点改变,想必徐青的父母也不至于狠心到这种地步。
事实上,将唯一的儿子赶出家门,作为徐青的父母心里比谁都难受,不仅眼里在流泪,而且心里也在滴血。
可是,徐青走到这般田地,难道与父母没有一点关系?夫妻婚后五年得子,可见是何等的珍贵。徐青从小到大,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想要什么就给什么的天堂生活。可以说,是父母的纵容和溺爱,养成了徐青胆小怕事、任性自私、不敢担当的秉性。
如,小学时儿子怕当班长任务重,母亲就专程到学校找班主任,要求别让儿子当班长;再如,上大学时儿子说与宿舍的同学相处不好,母亲就让儿子回家住;再比如,大学毕业后,儿子说工作不好找,父亲把儿子安排到同学的公司,可是工作3个月后,儿子说不干就不干了,父亲又帮联系过几个工作单位,但儿子总推说:“没意思,不想干。”
也可以说,是父母的一步步退让和放任,最终才导致了徐青闲在家七年,睡觉、上网、要钱花,并将女网友带到家里非法同居。甚至,直至今日,徐青仍振振有词地说:“没工作也有权利恋爱……作为父母,你们有义务养我。”甚至在法院强执中,还吼父母称:“你们就是想逼死我,我让你们断子绝孙。”
古人云:子不教、父之过。所以说,徐青的父母必须承认,你们不是一个称职的父母,甚至是一个失败的父母。还可以说,如今的结果,是你们早已为自己酿的一杯苦酒,即使再难吞咽,也要自己咽下去。
其实,世上那个父母不爱自己的孩子,尤其是现在的独生子女。但是,爱要有度,过了这个度,就是溺爱,而溺爱的结果,只会使孩子的心理健康成长出现问题。如,整天被溺爱包围着,孩子内心就没有了爱;在溺爱的环境中长大,孩子的价值观就会混乱。再想一下,一个人没有爱心和缺少价值取向的人,是不是太可怕了?
“惯子如杀子,溺爱出逆子”。也许,徐青的父母已意识到是自己害了儿子,才义无反顾地将不争气的儿子赶出家门。从这个方面讲,徐青的父母“知迷而返”,还是值得肯定和庆幸的。
可是,令人担忧的,还有多少父母与徐青父母一样,仍然沉迷在对子女的溺爱之中;还有多少孩子在父母的羽翼下,过着温室花朵的生活;还有多少父母自己吃苦受累,也绝不让孩子受一点点委屈。这才是最可怕的。
否则,非要等到将儿子赶出家门的地步,为时晚也,后悔更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