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胜:协会 “内讧”源于“白蚁防治”水太深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广州市白蚁防治行业协会成立于2007年4月28日,是由广州市从事白蚁防治的经济组织自愿组成、并经政府及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行业性社会团体。可这个本该一致对付白蚁危害的团体,内部却出现了严重的矛盾。(1月22日中国广播网)
先不说,为什么实名举报遭到泄密?仅说说,为什么副会长与会长会“内讧”?以及为什么政府复函文件会撒谎?
为什么副会长与会长会“内讧”?回答这个问题,先要看看会长以及副会长的真实“身份”。被举报者胡某,既是广州市白蚁防治行业协会会长,又是广州市华隆白蚁防治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举报者陈善洪,既是广州市白蚁防治行业协会副会长,又是广州市穗升白蚁防治中心总经理。
由此可见,胡某与陈善洪都是“双重身份”。也就是说,都可以利用会长或副会长身份,为自己的企业多承接“白蚁防治”业务。最终导致了,在协会里,胡某与陈善洪是“兄弟”,而在“白蚁防治”中,就成了“对手”。
所以说,副会长举报会长7份合同涉嫌造假也好,或会长吊销副会长公司的资质也罢,其中都有,你不让我好过,我也让你难受;你砸碎我饭碗,我也让你不得好过之嫌。说到底,会长与副会长“内讧”,还是个利益之争。
那么,为什么政府复函文件撒谎?因为,2010年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白蚁防治管理的通知》中,违反了2004年建设部第130号令“取消该资质准入制度”的规定,仍然对白蚁防治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
也就是说,由于知道自己违反了“上位法”,或者说,或由于知道自己在“白蚁防治”中得到了好处,存在“权力寻租”,只好用一个谎言来掩盖另一个谎言。
现在可以明白了,为什么实名举报遭到泄密?
因为,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与广州市白蚁防治行业协会之间,以及广州市白蚁防治行业协会会长或会长与白蚁防治工程企业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或者说,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广州市白蚁防治行业协会,以及相关的“白蚁防治”企业,都在靠“白蚁防治”吃饭,都从中分得了一杯羹。
所以说,纪检监察部门在调查“实名举报遭到泄密”的同时,还应当查查“白蚁防治”中利益之争,以及可能存在的益输送;看看协会与企业,以及国土房管部门都各自扮演什么样的角色,“白蚁防治”中的“水”究竟有多深。否则,副会长举报会长,或会长举报副会长,以及“实名举报遭到泄密”,也就再所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