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胜:给在编公车贴标识,“非编”公车呢?

29.05.2014  10:32

  为了加强对公车的监督管理,湖南耒阳市近日对全市658辆公车全部张贴“公务用车”的标识,标识上不仅印有大号的“公务”字样,还标明监督电话,群众可随时举报违规行为。(5月28日《北京青年报》)

  据耒阳市纪委常委陈列祥介绍,经前期核查,耒阳市核定编制公车数量为658辆。也就是说,张贴“公务用车”标识的只有658辆在编公车。还可以说,超编、超标、借用、占用、赠送等公车,并没有张贴“公务用车”标识。

  现在问题就来了,在编公车成了“过街老鼠”,非编公车反而成了“漏网之鱼”。如此一来,在编公车之外的大量编外公车,却因为没有贴标识,反而不受任何监督,或不接受任何监督。最终导致一些人尤其是领导干部,只能弃在编公车,而转向用编外公车。

  遗憾的是,耒阳在给公车贴标识前,有没有对超编、超标、借用、占用、增送等车辆进行清理,相关新闻中没有说,笔者在百度上也没有能搜到。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耒阳在公车使用和管理中,或多或少的问题是存在的,有的甚至还很严重。

  日前,有网友反映耒阳副市长“公车接送小孩”、“公车接送‘社会女郎’”、“公车进出豪华酒店消费”等违纪问题,而从衡阳市有关部门的通报中,对耒阳目前的公车使用和监管情况就能略知一二。通报称:副市长张东辉使用的纳智捷越野车是一辆超标公车,是市政府办用于安全生产的,已按规定办理了控购手续,未悬挂牌照是因为要继续使用报废车辆牌照。

  显然,纳智捷越野车不在贴标识范围内。因为,纳智捷越野车不在编,虽然办理了控购手续,也不可能列入编制。再说,纳智捷越野车是副市长的专车,即使列入公车管理,也不可能被贴标识。为什么?你懂的!

  所以说,如果耒阳给在编公车贴标识前,没有对非编的超编、超标、借用、占用、增送等车辆进行清理,或者贴标识后,非编的超编、超标、借用、占用、增送等车辆依然我行我素,甚至更加胆大妄为。如此一来,给在编公车贴标识,就是典型的形式主义,甚至用形式主义掩盖违纪违规。

  因此,在没有对非编公车进行清理的情况,就给在编公车贴标识,或只给在编公车贴标识,其后果比“不管”更严重,更可怕。

  还可以说,给在编公车贴标识是典型的假改革,或者是对公车改革的阳奉阴违。细想一下,如果真心拥护公车改革的话,何不响应中央的号召——取消一般公务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