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胜:“追溯系统”全覆盖监管须前移
商务部部长高虎城近日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称,我国肉菜可追溯系统所涉肉菜商品,目前已经从最初的10余种,四年来增加到300余种,辐射到所有省会城市,今后目标是将这一系统覆盖到所有商品品类。(12月24日《国际商报》)
所谓“追溯系统”,即一个能够连接生产、检验、监管和消费各个环节,让消费者了解符合卫生安全的生产和流通过程,提高消费者放心程度的信息管理系统。也就是说,消费者可以通过超市终端或食品安全追溯官方网站对食品种植、生产、加工、运输等情况进行查询。从而实现肉菜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目的。
由此不难看出,一旦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通过“追溯系统”,可以在第一时间找到责任单位以及责任人,并及时进行查处追责问责。因此,对生产者来说,“追溯系统”就是一个“紧箍咒”,可以让生产者“不敢越雷池一步”,从而自觉把好质量安全关。
但是,说白了,“追溯系统”也是一个“事后诸葛亮”。也就是说,发现质量安全问题时,食品已从种植、生产、加工,到了流通环节的“末端”,消费的“始端”,而且质量安全问题已发生。为此,又带来和产生了许多新的问题,一是因为追溯不是“全天侯”、“全覆盖”,即使有不合格食品,也做不到或不能及时发现;二是因为消费者追溯的“自觉性”不高,或消费者对追溯的“不适应”,导致许多“追溯系统”成了摆投;三是因为追溯的“选择性”,或在不发生问题不追溯,发生问题后才追溯。由此可见,“追溯系统”并不能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万无一失”。这是其一。
其次,“追溯系统”的信息采集,目前都是由食品生产者、运输者完成的。也就是说,原材料、投入品,以及生产管理、运输等环节的信息录入,都是由生产者、运输者“说了算”。由此可见,追溯系统的信息可能存在不准确,或者存在“选择性”录入,以及“按需”录入,甚至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即使上级监督检查,也只是看看联网了没有,有没有录入数据,而录的什么信息,信息全不全,准不准,根本不管不问。
第三,有了“追溯系统”后,或“追溯系统”全覆盖后,政府相关部门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就会依赖追溯系统,甚至过渡依赖追溯系统。总认为,只要追溯系统建立起来了,监管工作就“到位”了;总认为,只要建立了追溯系统,食品监管就“到家”了,甚至有的把“追溯系统”当作应景工程,政绩工程,表面上“风风光光”,实质上并没有发挥作用,甚至有的根本就没有真正投入使用。
所以说,在“追溯系统”全覆盖的同时,相关监管必须前移。即,变事后“马后炮”,为事前主动出击;变事后查处,为事前监管。也就是说,只有把监管前移到“源头”,并贯穿到种植、生产、加工、运输全过程,才能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只有“追溯系统”信息的准确无误,才能反映食品种植、生产、加工、运输的全过程。否则,即使“追溯系统”全覆盖,也无法保证监管没有漏洞;即使事后查处再有力,也无法保证食品没有质量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