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记者从新余市监察局获悉,该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文因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经查,2014年12月28日,李文在市某酒店为其子举办婚宴,违规邀请市民政局机关科室和下属单位干部职工以及县(区)民政局部分领导干部共93人参加婚宴,并收受礼金2.57万元。经新余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李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记者 孙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