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虹婷:大虾体内注胶者该谴责和查处

16.07.2015  12:05

  据7月15日《现代今报》报道,日前,温州市民郑女士在瑞安城区南门农贸市场购买了3只大虾,回家后发现大虾体内竟然被注射了不明胶状物。当日下午,瑞安市市场监管局玉海所介入调查,当事水产摊贩已退还郑女士100元购虾款。

  水产批发和摊贩经营户批发销售被注射了不明胶状物的大虾,给消费者不仅带来经济负担,而且对身体健康带来威胁,当引起人们重视和警惕。试想,他们如此利令智昏挑战“经营底线”挣钱还会心安理得吗?我想不可能,老百姓不答应。

  近年来,社会上有一些食品经营户对猪肉、羊肉、鸡鸭等肉食品注水,与给大虾注射了不明胶状物如出一辙。向这样一味为多赚钱和不惜违背道德良心的经营行为,都应当受到社会、乃至良心和道德的谴责。今后如果发现这一类不良的经营户,工商管理部门就当加强教育管理,加大处罚力度,必要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让社会和大众来谴责他们的不良行为。

  俗话说:“君子生财,取之有道。”期望任何一名食品经营户都应当遵守社会公德,不唯利是图,不做亏心事,挣合情合理、合法合规的“良心钱”,当好文明经营户,应成为经营立足和生财的经营准则和自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