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副部级的国家铁路局敢管正部级的铁总吗

12.09.2014  11:26

  国家铁路局被判答复退票成本 律师称将申请强执

  因退票被收取20%服务费,律师董正伟要求国家铁路局公开定价信息和退票成本信息遭拒,因此起诉对方。经北京市一中院审理,国家铁路局败诉,被判对原告公开这份政府信息。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国家铁路局的职责,原告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铁路客货运杂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属于被告应公开的项目。(《新京报》9月11日)

  火车退票费是一个多年未解的热门话题。在“一票难求”的背景下,为什么还要收取高额退票费?其定价依据是什么,退票究竟花了多少成本?这位律师所要求公开的,其实也正是公众所困惑的。若在过往,铁道部政企不分自己管自己,想找监管者也根本没有监管者可以找;好在现在铁路系统改革了,有了国家铁路局作为监管者,当然应该给公众一个说法。

  火车退票费的收取标准,经历过多次变化:在温州动车事故后,原铁道部在2011年将火车退票费标准下调为按5%计收,最低按2元计收。可铁路总公司成立不到半年,就实行了火车票梯次退票方案,提前48小时至开车前不足24小时,分别收取票价5%至20%不等的退票费。今年春运期间,又规定一律收取20%的退票费。此类举措给公众的感觉是,退票费想怎么收就怎么收,根本与退票成本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