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存量清理处置框架初定
要求明年1月5日前上报各地存量债务余额,2016年起地方政府债券成唯一举债渠道,此办法正向基层财政部门征求意见
□记者 钟源 赵婧 北京报道
《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从基层财政部门获悉,国家财政部门日前初步拟定了对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的一揽子解决方案,数十万亿存量债务余额的清理处置有望进入具有可操作性的实质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