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伟:未发现“他杀”就等于“自杀”?
针对媒体关注的24岁年轻女子高雷在山东高密家中身中7刀死亡事件,高密市公安局26日通报称,高雷死亡的颈部致命损伤符合自己形成,作案现场未发现他人DNA。且调查称其与家庭成员较为紧张,曾有轻生念头。(新华网 8月26日)
一起离奇的死亡案件,在本来就有诸多疑点的情况下,警方的调查结果更是让人不解。一个柔弱的女子,在家中身中7刀,真的不知道是自己足够残忍还是他人足够残酷。姑且不提案中的诸多细节让人回味无穷,单就警方公布称:未发现他人DNA,致命伤符合自己形成,认定其为自杀。这样的结果总是让人感觉心里很不踏实。
一方面,如果说未发现“他杀”就可以认定为“自杀”的话,那么,今后公安部门破案有就“绝招”了。在一些狡猾的歹徒杀人过后,只要在作案现场不留下自己的DNA,那么警方就可以大声地高呼死者系“自杀”而不必要花大力气去侦破,犯罪分子也就可以逍遥法外。毕竟,侦破一些命案不是像想象中那么容易的,之所以很多命案一直都悬而未决,就是因为要将诸多案情还原,绝非易事。
另一方面,如果说致命伤符合自己形成,就是自杀,这仿佛也是说不过去的。因为很多致命伤,既可以符合自己形成,也可以符合他人形成,很难将其分得一清二楚。而在未发现他人DNA的前提下,就武断地判定其致命伤极有可能是自己形成,进而说其是自杀,这样的说法更是难以令公众信服的。
其实,为何媒体和公众一直盯着这个事件不放,不外乎有几个原因:其一是本案的疑点太多,说是自杀简单就是有点让人不可思议;其二,在最初警方就认定为自杀的前提下,后来的调查人员,虽然来自不同的各地,但也毕竟都是“自家人”,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来否定“自杀”的话,那么,也只好“顺水推舟”地送个人情了。
显然,当下,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公正负责地对死者进行鉴定,还事实一个真相。当然,这也不能全听警方的“一家之言”,还需要邀请纪委工作人员的介入,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全方面的调查,倘若有人在其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者出现为官不为等情况,更应该严格问责,绝不姑息。唯有这样,才能让逝者瞑目,让生者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