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认真学习传达全省市厅级领导干部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会议精神
3月30日上午,省政府法制办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传达全省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会议精神。会上,全文传达了强卫书记、鹿心社省长在研讨班的重要讲话,全办副处级以上干部围绕贯彻落实省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法治江西建设进行了热烈讨论,对进一步做好政府法制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办党组书记、主任张玉印同志指出,此次市厅级领导干部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规格高,内容实,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推进依法治省的重大决心,全办党员干部要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常态,切实增强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
张主任强调,在推进法治江西建设中,政府法制机构责无旁贷,应勇于担当,切实承担起各项重要任务。要围绕强卫书记提出的“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三个方面,推进政府法制各项工作:
一是围绕“保障社会公正”,抓好立法工作,从源头上保障公正。每个立法项目,大到立法目的、小到条款设计,都要时时体现公平正义;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工作,要立足“个案监督”平台,以维护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围绕“促进社会诚信”,切实履行职责。作为政府法制机构,要依法、依程序履行职责,兑现服务承诺,尤其是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调解案件,要依照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办理案件;另一方面加强对地方政府的诚信监督,促进政府管理政令的稳定性,推进政府诚信建设,引领社会诚信风尚。
三是围绕“维护社会秩序”,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常态下,要充分发挥通过法律途径,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积极意义。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调解的法律途径,理性表述利益诉求,依法寻求法律保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