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赣直妇发【2015】6号
省直各单位机关妇委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省委召开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新形势下我省党的群团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现就在省直机关妇女组织中开展学习贯彻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
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全面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江西实际,从深入贯彻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十六字方针”、奋力实现“五年决战同步全面小康”的高度,总结并肯定了近年来我省群团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刻分析了我省群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明确提出了做好我省群团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为包括妇女工作在内的群团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强大动力。省直各级妇女组织和妇女干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强卫同志在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党的群团工作的重要理论观点、重要工作部署,深刻理解做好群团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准确把握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聚焦点和着力点,切实用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省直机关各级妇女组织要把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组织专题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组织广大妇女干部和妇女进行学习,特别是广大妇女干部要做到主动带头学,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同时,各单位还可以利用简报、网络、橱窗等宣传载体,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宣传工作,为学习贯彻会议精神营造良好氛围。
三、立足职能抓好贯彻落实
省直机关各级妇女组织要将学习贯彻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特别是强卫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同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第十一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妇女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同做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基层服务妇女、强基固本改革创新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创新思路、凝聚力量、强化服务、主动参与,努力把会议精神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努力开创省直机关妇女工作新局面。
省直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
省直机关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