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党组学习贯彻十八届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
30.10.2014 11:18
本文来源: 教育网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分析了我们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再次强调全党要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坚决遏制住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充分表明了党中央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对认真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作了全面部署,充分体现了中央依规管党治党、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意志和决心。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切实把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前进。
会议就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精神提出要求。一是严明党的纪律,维护政令畅通。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二是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全面实施《教育部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部党组及机关司局单位、直属高校党政领导班子要紧紧抓住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切实担负起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不断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三是持续深入改进作风,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和教育部二十条实施办法,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复发反弹。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四是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加大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督察督办力度,加强对选人用人的监督问责。五是大力推动法制机关建设。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做好教育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全面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六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建立直属机关纪检工作协作机制,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教育纪检监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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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2014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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