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2012-201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31.10.2013  19:48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院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进一步做好我院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逐项检查,形成本报告。

一、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是学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校园的一

项重要举措,是学院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的重要环节,也是学院各项事业内涵发展、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

   我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从思想上统一认识,组织上加强领导,行动上积极落实,整合校务公开、党务公开相关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我院党政工作部、学团工作部、教学科研部负责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牵头责任单位,负责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组织与协调。

  二、我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

     为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有效开展,学院制定了《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学院信息公开的编排体系和公开方式。同时,学院制定完善了《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类别、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和负责单位,进一步加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规范性。按照《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信息公开指南》规定,我院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信息公开目录》详细规定了主动公开的范围和事项。

(一)主动公开情况

    1. 公开内容

    根据《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信息公开目录》规定,我院主动公开7类信息,涉及到学院概况、教学、科研、学生工作、干部人事、财务、资产、档案等各个方面的工作。通过制定目录和指南,确保了信息公开有章可循。具体内容包括:

    (1)学院概况:包括学院基本情况、领导班子成员简介、学院发展规划、各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规章制度、内设机构设置、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办事流程、各学年校历等;

   (2)教学管理:包括学科专业建设情况、师资建设情况、教学成果、教学辅助设施等相关情况;    

(3)学生工作:包括学院招生政策和计划、招考安排和录取、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招生考试投诉电话、办理地址,学籍管理、学位管理、考试纪律、学位授予、转专业申请、学生推免程序、学生奖助评审政策和程序、学生奖励办法、处分条例、处分申诉条例,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就业信息与统计,优秀学生入党选拔条件及程序等;

  (4)干部人事工作:包括公开选拔干部、干部任前公示、任免信息、干部考核情况,人事招聘、人才引进信息等;

   (5)财务管理: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年度预决算、经费来源情况,教育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和教育收费投诉电话、办理地址等;

   (6)  资产管理:包括物资设备采购、图书采购管理和住房管理等;

            2. 公开方式

    学院严格按照《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信息公开指南》和《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信息公开目录》要求,在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校园网、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新闻网、学院办公室主页(公文查阅)等网络以及校园内的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载体上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同时,在校内通过文件、年鉴、会议纪要等形式及时发布信息;设立公告牌,按规定对有关工作进行公示;设立校长信箱和书记信箱,让师生员工以无记名的方式,随时反映学院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年将上一年施行的规章制度汇集成《制度汇编》,分发到每个单位和部门,让大家全面了解学院的各项制度;通过上述方式,逐步形成学院信息公开常态工作机制。

    学院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拟公开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3. 公开程序

   严格按照建立制度、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归档管理的步骤,确保公开内容的权威性。对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经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学院审批后予以公开。公开期间,认真收集、整理师生和社会人士的反映,对大家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筛选、整理,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监督,同时对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及时登记归档。

     4. 公开时限

    信息公开的时限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对于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重要内容公示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

     5. 本年度公开信息情况

    2012-2013学年度,我院共主动公开信息200余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关于学院整体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要点类信息5条;关于教学管理类信息13条;关于学生管理类信息83条;关于组织宣传类信息65条;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类信息10条;关于资产管理类信息5条;关于财务管理类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信息公开指南》对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办理机构的联系方式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规定,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平台。广大教职工和社会人士可以向学院办公室申请公开信息。学院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一年来,学院办公室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三)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本年度学院无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三、        不断推进我院信息公开工作

     信息公开作为我院依法治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替代的,只有进一步规范,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才能达到预期目的。我院在实际工作中,将办事结果公开与事前、事中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结合起来,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把组织监督、群众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初步形成了从学院到各单位、部门的不同层面的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健全信息公开运行机制,力争实现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一)结合校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推动信息公开工作
      在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推进中,学院将信息公开与校务公开、党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以信息公开推动校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的深化,以校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巩固和提高信息公开的成效,力争形成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机制。目前,我院正以信息公开自查为契机,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校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制度,及时更新公开内容,逐步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更加规范公开程序,“三公开”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推进之中。

    (二)公开财务信息,不断增加工作透明度和规范性

     学院主动将财务公开作为信息公开的一部分,通过学院网站、召开专题会议、年鉴、会议纪要(简报)等方式,对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院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和决算报告,财政性资金、奖助学金项目、标准等内容进行公开。同时,学院有财务查询系统,及时公布相关财务信息,通过此系统,教职工、学生可查询工资发放情况、科研经费到账、报销和结余情况,学生可查询学费缴纳情况。此外,学院每年召开两次董事会讨论通报上年度决算报告和本年度预算方案,公开上年度学院收入情况、经费来源、支出情况和财务状况,本年度预算编制原则、方法、程序和预算分配情况等。财务信息公开制度逐渐规范,工作透明度不断增强。

    (三)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邀请师生代表参与重要工作
      学院每年召开一次党政工联席会议或教代会会议,在大会上就学院年度重要工作向教执委和工会委员汇报,同时就委员们关心的重大问题,请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予以答复;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民主党派、党外人士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在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领导班子年度述职、干部测评和推荐、各单位和部门工作考核等重要工作中,学院主动邀请党代会代表、教代会代表、教授代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参加;

     四、信息公开工作的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

    (一)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实践。虽然在以往的工作中已经有所涉及,但是还不够规范,也不够系统,工作的创新性不够。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院将认真领会上级要求和文件精神,并积极借鉴兄弟学院的经验,结合学院实际,不断拓展公开的内容,创新公开的形式,规范公开的程序,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和促进学院中心工作密切联系起来,逐渐形成学院的优势和特色。

(二)信息公开保障制度体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当前,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延伸和细化程度不够,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障制度体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因学院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较少,工作任务较为繁重,因此存在对信息公开宣传不够到位、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和公布信息,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广大师生和社会人士能够方便查询;同时,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