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2014-2015学年“十佳园丁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弘扬人民教师无私奉献的高尚师德,倡导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引领广大教职工树立正确的从教观,进一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推动全院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根据《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院级评优创先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2014-2015学年“十佳园丁”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机构
学院成立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选委员会由学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组成,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办。
二、评选范围
学院各级各类岗位教职工。
三、评选奖项
本次评选名额上限为10人,名额不分岗位设定,以事迹业绩突出为导向,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不设名额下限。获奖者授予“十佳园丁”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1000元。
四、评选条件
(一)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听党话,跟党走。勤奋工作,甘于清贫,不计得失,怀有一颗高尚的爱心,有着一段不平凡的工作经历;
(二)关爱学生,爱生如子。关心爱护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事迹突出感人;
(三)业务精湛,成绩显著。为学院发展、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取得了骄人的业绩;
(四)为人师表,师德高尚。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勇于担当;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坚持正义,抵制歪风邪气,在社会上赢得广泛赞誉。
五、评选组织
第一阶段(9月9日-9月14日): 单位推荐或个人申报。申报人需提交1000字以内的文字参评材料一份和生活照一张(参评材料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生活照仅需提供电子版),并填写《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2014-2015学年“十佳园丁奖”申报表》。申报材料和申报表由所在单位统一于14日下班前交人力资源办公室。
第二阶段(9月15日-9月24日): 申报材料展示及评选。学院利用宣传栏、网络(网站、微信)、广播站等手段进行事迹展示及网上公开投票,学院评选委员会组织评选,评选结果公示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批准。
第三阶段(9月底): 学院发文表彰。在新生开学典礼上为获奖者颁奖,并对先进事迹材料进行展示及组织宣讲活动。
附件:
1、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2014-2015学年“十佳园丁奖”评选委员会名单 附件:附件一
2、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2014-2015学年“十佳园丁奖”申报表 附件:附件二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