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学校工会主席猥亵老师的4岁幼女被刑拘

22.05.2015  12:24

网络截图

立案告知书

家长:

食堂打饭时女儿不见了

彭芳告诉南都记者,她以前在别的幼儿园当老师多年,两个月前入职福海幼儿园,担任中(六)班班主任。福海幼儿园与福海学校连在一起,属于相同的投资者。

彭芳回忆说,5月18日下午5时30分,她带着4岁的女儿去食堂打饭,跟在一起的还有女儿的玩伴——5岁的男孩小汤,小汤则是嫌疑人汤某明的儿子。“其实之前就有同事提醒我,说汤某明很好色,所以我平时都不搭理他。但是他儿子喜欢找我女儿一起玩,我有时候就帮他带一下。

我把两个小孩带到食堂门口,我就进去打饭。等我打完饭出来时,就没看到女儿,只有小汤一个人在门口。我问他妹妹在哪里,他说不知道。”彭芳说,她随即把饭盒拿到教室,一放下就回彭芳食堂找女儿,找了几圈都没看到。

女童:

穿蓝色的伯伯脱我裤子

彭芳说,她随后从食堂走到附近的教室宿舍,大声喊女儿的名字。随即发现女儿哭着从宿舍楼走下来,手里还拿着一罐旺仔牛奶。

我问女儿在这里干什么,她说‘伯伯把我叫来的’。我又问伯伯叫她干什么,她说给了她一罐牛奶。”彭芳表示,女儿所说的“伯伯”就是小汤的爸爸汤某明,不过她当时没有多想,只是训斥女儿“随便乱跑干什么!

汤某明随后从宿舍下来,生气地问我吵什么。我于是质问他把我女儿带到宿舍‘是什么意思’,他反问我‘怎么了嘛?’”彭芳说,她当时夺过女儿手中的牛奶,一把扔掉,然后把女儿带去找学校领导讨说法。

彭芳的女儿随后向大家讲述了宿舍里发生的事情,她说“穿蓝色的伯伯”把她带到宿舍喝牛奶,然后脱她的裤子,还用手摸她的屁股和“拉尿的里面”,她疼得哭了起来。彭芳还说,随后到医院检查发现,女儿的私处有些红肿,医院还提取了相关部位的组织进行鉴定。

5月19日,东莞市就“汤某明猥亵儿童案”下达《立案告知书》,称汤某明猥亵儿童案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老师:

嫌犯曾对老师动手动脚

彭芳告诉南都记者,不仅事发前有老师提醒她“汤某明很好色”,事发之后又有同事通过网络向她讲述汤某明的“前科”。这位老师表示,以前带了个配班,汤某明老跑到教室对人(配班)动手动脚,“总是表妹表妹的叫,我总是赶他走,要我配班别理他”。该老师还感慨说:“没想到他会对个孩子下手,一个五十几的人爷爷辈怎能做这种缺德事?

5月21日下午,南都记者跟着彭芳来到福海学校,均被保安拒之门外。记者随后致电福海幼儿园邓园长,其拒绝就此事发表任何看法,建议记者直接找公安部门。福海学校于校长则告诉南都记者,事发时他已下班,不清楚具体情况。对于老师们反映的“汤某明平时很好色”问题,于校长称以前没有接到任何相关投诉。

于校长还表示,汤某明并非专职的工会主席,平时也作为老师带课,汤在福海学校工作已有八、九年时间。对于校方将如何预防猥亵事件再次发生,于校长表示“我们学校一直都有对老师做思想教育工作”。

去年12月份,长安镇教育部门官方网站公布的一份“民办学校教龄补贴”名单显示,福海学校的汤某明属本科学历,在长安镇民办学校工作满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