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布置“吃空饷”集中治理工作

19.01.2015  19:09

  本网讯(记者许航、夏庆)学校范围内如果还存在“吃空饷”现象,在规定期限内不报告、不整治,将会受到严肃查处。1月19日下午,学校在办公楼二楼多功能厅举行会议,专题布置“吃空饷”集中治理工作。

  会议宣读了《南昌大学开展“吃空饷”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治理“吃空饷”的工作目标、认定标准、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

  根据赣府厅发【2015】1号文件关于治理“吃空饷”问题的通知精神,学校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并成立了由校长周创兵任组长、纪委书记黄云任副组长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实施方案》明确,2015年1月22日前,校内各单位都要开展自查自纠和“回头看”工作,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并填写自查自纠表报人事处;自查自纠表和编制内人员工资发放情况在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一周的时间;人事处将逐级进行核查,于1月26日前完成总结报告和情况汇总表;学校将于1月26日总结集中治理工作情况,填写“吃空饷”问题统计表报送省“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小组办公室。

  《实施方案》还明确,对在规定期限内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走过场、搞形式,被群众举报的,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群众可通过举报电话(0791-83969078)进行举报。

      周创兵在布置会上指出,全面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对于推进和深化人事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他强调,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严把标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方案;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力度,从源头上杜绝“吃空饷”。

  学校本部党群部门、行政部门、直属单位、教学单位、医学部、独立建制科研机构分管人事工作主要负责人及人事工作专门联络人、独立学院、附属单位、校有企业分管人事工作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延伸阅读

吃空饷”的主要情形:

1、在各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2、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4、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6、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