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卫军:学校,当做关爱“事实孤儿”的先行者
“事实孤儿”是一个尚未被社会广泛知晓的群体——他们的父母一方死亡、失踪、患有精神病、重残、重病、正在服刑(3年以上)等,另一方未履行监护照料义务1年以上,抑或是非婚生、遭遗弃后被收养,导致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他们失去父母的经济抚养,是接近于孤儿的边缘群体,生活艰难,处境困苦。”由于政策缺失,这些与孤儿、留守儿童处境相似的孩子,却难以获得相应的救助和关怀,成为亟需救助的特殊群体。(3月23日《中国青年报》)
确实,长期以来,对于“事实孤儿”这个群体,尚未能引起学校、老师的足够重视。因为他们一般都有爷爷奶奶或者其他亲人作为监护人,所以,尽管他们或者家庭经济很困难,或者精神上很孤单,尽管老师也很同情他们,却终究还是忽视了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但是,正因为“事实孤儿”的特殊境况,使得他们更需要学校、老师更多更细心的关怀。那么,学校应当在哪些方面做出努力,来给予“事实孤儿”更多的关爱呢?
首先,学校应当为“事实孤儿”制定相应的帮扶计划和措施。不仅要在物质、金钱上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更要在生活、精神上给予他们关怀。从学校领导到班主任、科任老师,到全体学生都要投入到关爱“事实孤儿”的行动中来。
其次,班主任老师应当做好家访,摸清每一名学生的家庭情况,对班上的“事实孤儿”做到心中有数。然后开好任课教师会、家长会、全体学生会,要求科任老师关注这些孩子,注意自己的言行,不在无意中伤害他们脆弱的心灵;要求其他家长要支持孩子的关爱行动,“事实孤儿”的监护人要尽好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尽可能给他们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要求全体学生互相帮助,主动与“事实孤儿”多沟通,用友情去融化他们冰封的心;更重要的是班主任老师要有一颗慈母般的心,从学习、生活等各个细节上给予他们全方位的关爱,给他们家庭般的温暖和父母般的亲情,才最有利于感化他们,使他们真正融入到学校、班级这个大家庭、大集体。
再次,学校可以通过一定的平台,求得国家、社会爱心人士的帮助,求得其监护人的理解,并同时做好“事实孤儿”的心理辅导。切忌带有施舍性质、希望得到他们回报的心态和言行,因为那样虽然暂时帮助了他们,却可能使他们产生逆反心理,从而事与愿违,让他们受到更大的心灵伤害。
所以,在爱心人士大力呼吁将“事实孤儿”纳入国家制度性救助体系的同时,作为我们国家施行教育义务主体的学校最应当首先行动起来,从学校层面,从教师到全体学生,都要摒弃偏见和歧视,给予“事实孤儿”们最大限度的关爱,让他们感受到学校、班级这个大家庭的温暖,敞开心扉,勇于面对生活、面对困难,树立起对未来的信心,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