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下午,我校在枫林校区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举办《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工干部学习培训会。会议传达了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校党委关于学习贯彻《条例》的要求,指出学生工作的安全稳定关乎广大学生的生命健康、切身利益,要把《条例》的实施过程变成依法治教、法治校园的生动实践,为构建平安校园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学工干部要认真学习、充分领会,并结合培训内容抓好贯彻和落实,使学工干部和学生对《条例》的知晓率达到100%。
会议由学工处处长程春清主持,法制办主任万里鹏作专题学习辅导。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副书记)、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及学工处相关工作人员200余人参加。万里鹏主任从立法背景及特点、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责任承担和损害赔偿、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条例》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引用实例生动形象地对各项条款进行阐释。
与会人员表示,此次培训紧密联系学生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法治意识和指导性,增强了学工干部的安全责任意识,全面提高了学工干部对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的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