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兵:“学生联名罢免班主任”是件好事
近日一网贴称,浙江苍南县求知中学(灵溪第三高级中学),某班主任王某,上课期间辱骂学生,并有暴力倾向,引发该班级学生不满。该班学生向校方反映后,仍未彻底改变王某的“陋习”,于是学生们写了封信给校长,超过半数学生在上面签字,要求调换班主任。(3月23日中国网)
学校人事安排是学校行政部门的事情,从管理程序和权力上来讲,学生和家长都无权更换班主任。不过学生作为受服务的对象,可以向校方反映自己的建议和意见,学校也应该根据大多数学生的意见决定是否换班主任。
学校是教师育人的地方,不管是老师和学生都应该注意自己的言行,特别是老师更应该“为人师表”。而这位班主任在教学的过程中,粗话连篇,还与学生多次发生肢体冲突。在学生收集的《王某“语录”》里有这样的话语:1、你他妈算个鬼噢;2、你怎么这么不要脸呢;6、你他妈会不会说人话;7、我告诉你就凭你,你就是个垃圾;8、我就是看你不爽,咋地……这些话出自一个人民教师之口,显然与一个老师的标准是格格不入的,这样的老师不要说担任班主任,就是连普通老师也是不够资格的,如果换在其他地方也许早就被开除了。
这些学生都是00后或是准00后,他们都是独生子女,平时在家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这位老师粗话连篇,可能会对学生的学习和成长都有很大的危害。对学生而言,他们也有自己的尊严和人格。试想,一些学生被打骂后,他还有心思听课吗?可能会在他们心中一直存在着阴影。再说,学生们也跟着这位老师学,一旦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脏话脱口而出,会将产生多么恶劣的影响。
也许有人说,班主任王某与同学之间的矛盾跟他的工作经历有关,尚未适应沿海地区的管理方式有关;也有人认为,王某对学生说脏话和动粗是出于好心,是为了严格管理。但这些理由都是站不住脚的。教师应该有教师的标准,不能因为他的工作经历和出于好心就任期胡作非为。按理说,学生对老师应该是尊重的,不会轻易对老师说“不”的。他们之所以联名写信给校长要求罢免班主任,说明他们已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已不怕打击报复。从这方面来讲,他们既是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也是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
虽然学校召开过座谈会,征求过老师和同学的意见,也给了老师改正的机会,但是从效果来看,这位班主任还是没有认真改正自己的问题。无论从哪个角度讲,作为老师有不文明的用语以及和学生有肢体上的冲突都是不应该的。因此,学校宁愿处理一个老师,但不可以伤害这么多学生,从而让更多的老师从中吸取教训,也给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